建立长护险、推进退休改革 权威解读三中全会如何应对老龄化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 提出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完善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政策机制。”日前中央有关部门组织编写的《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学习辅导百问》(以下简称《百问》)一书对此解读称,这是立足我国人口老龄化新形势,对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作出的重大部署。
《百问》称,我国已进人中度老龄化社会,但还存在老龄工作制度尚待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尚待健全、养老事业产业协同发展尚需提升等问题。必须高度重视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系列问题挑战,以完善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政策机制为重点,系统谋划、科学施策,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道路。
基于此,《百问》提出了三项重点。
针对一些老年人支付能力不足问题,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百问》称,应进一步完善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制度和服务体系。应对人口老龄化牵涉面广,利益关系复杂,需完善老龄工作体系,加大制度创新、政策供给、财投入、工作统筹力度,加快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养老服务体系健康支撑体系。
《百问》认为,在健全完善相关体系的过程中要坚持问题导向。要深入研究养老服务供需不匹配结构不平衡、城乡差距较大等问题,优化基本养老服务供给,育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健全公办养老机构运营机制,增加护理床位比例,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推进互助性养老服务改善对孤寡、残障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的服务,健全服务标准和综合监管体系;针对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完善老年人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相衔接的支撑体系,提升医养结合实效;针对一些老年人支付能力不足问题,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完善养老服务相关补贴制度。
鼓励和引导企业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养老产业建设
《百问》还提出,要进一步推进养老产业健康发展。养老产业是扩大和优化养老服务供给的重要举措。应针对我国养老产业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经营主体发育不足、相关支持政策有待完善的实际,着眼于鼓励和引导企业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完善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等措施,落实相关惠企政策。推动建设全国统一的养老服务大市场,促进相关企业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运营,支持国内养老服务企业参与国际竞争。
此外,还应积极开发老年中活用品市场,促进养老产业与教育培训、健康、体育、文化、旅游、家政等产业融合发展,拓展养老产业发展空间,发展银发经济。强化要素保障,加强科技手段应用,完善用地用房保障,强化财税金融支持,推进人才队伍建设。
稳妥有序推进渐进式法定退休年龄改革,创造适合老年人的多样化、个性化就业岗位
《百问》强调,应对人口老龄化,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因此必须把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形成责任共担、人人参与的新局面。
《百问》认为,要充分认识老年是仍然可以有作为、有进步、有快乐的人生重要阶段,制定完善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的政策措施,按照自愿、弹性原则,稳妥有序推进渐进式法定退休年龄改革,创造适合老年人的多样化、个性化就业岗位。完善老年教育网络,丰富老年精神文化产品供给。
此外,还应推进适老化改造,深入开展“智慧助老”行动,支持城乡社区组织、社会组织为老年人提供更多便利,促进老年友好社区、老年友好城市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