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刘晓静:建议补贴或报销0-3岁幼儿托育费用
来源: 南方都市报·湾财社
发展托育服务,事关婴幼儿健康成长,也事关千家万户切身利益。为此,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将“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纳入了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指标。
据全国人大代表、山东艺术学院副院长刘晓静了解,适龄人口尤其是年轻人生育意愿不高,是造成目前出生人口减少的重要原因,而经济压力大、养育成本高、没人带孩子成为影响群众生育意愿的因素。
2023年全国两会期间,刘晓静围绕普惠型托育机构面临的问题提出不少建议。比如进一步完善0岁至3岁幼儿托育补贴和报销政策;逐步将幼儿园教育纳入基本义务教育,进一步拉低托育机构收费标准等等。
不少托育机构收费标准较高,群众入园积极性较低
2022年8月,卫健委等17个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重点围绕“基本、普惠、投资、收费、减负”五个关键词下功夫;到2025年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的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使得幼有所育得到更充分保障。
刘晓静观察到,近年来部分地区建设了一批普惠型托育机构,有效解决3岁以下婴幼儿托管照顾问题,对推动人口增长起到一定的作用;但目前普惠型托育机构仍面临不少问题,需要引起重视。
她在调研中发现,不少托育机构收费标准较高,导致群众入园积极性较低。鉴于0岁至3岁幼儿的特殊性,这类托育机构各方面成本和压力远高于普通幼儿园和一般早教机构,但群众对于较高的管理费接受度较低,因此入托率不高。
以山东某地的一家托育机构为例,卫生、消防、场地、保育照护等配备齐全,托位空置率却高达80%。因为这家托育机构收费标准为1600元/月,群众对于这个价位接受度较低,入托率不高。
“平均1600元/月的收费标准,约占当地家庭可支配收入的五分之一左右,导致群众的家庭负担较重。”刘晓静说道。她告诉南都记者,目前我国已有30个省(区、市)和兵团出台了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或生均财政拨款标准,但国家对于0岁至3岁幼儿普惠托育并没有出台补贴标准和报销依据。
不仅如此,刘晓静注意到,目前国家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申报难度较大,且资金支持仅提供工程建设补贴,未涵盖运营期,不少托育机构实际经营过程中压力依然较大。由于奖励的激励作用不足,对社会资本的引导和撬动作用有限。
此外她还指出,当前托育机构从业人员资质、服务标准尚不健全,制约了行业良性发展。
建议将托育费用纳入补贴和报销范围
围绕当前普惠托育发展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刘晓静主要从四个方面提出建议。
首先是完善托育补贴和报销政策,减轻入园群众家庭负担。针对0岁至3岁托育阶段的相关补贴和报销政策不明的问题,国家和地方教育、财政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相关补贴和报销政策,将托育费用纳入补贴和报销范围。
其次,加大对托育机构的政策扶持力度,推动普惠型托育机构良性发展。国家、省、市在托育机构的建设、运营阶段适当减免一部分费用,降低托育机构建设、运营成本。逐步将幼儿园教育纳入基本义务教育,实行幼儿到高中的义务教育,进一步拉低托育机构收费标准,减轻养育子女的成本负担,提高群众入园意愿。
针对托育机构补贴奖励力度较小,不利于撬动社会资本的问题,刘晓静认为,一方面要合理借助财政支持和税收优惠等途径,加大奖励扶持力度。另一方面,扩大奖励扶持范围,采取提供场地、减免租金、减税降费等政策措施,慢慢使托育机构发展壮大,提高自我生存能力。
另外,她还建议尽快出台有关标准规范,促进普惠型托育机构良性发展。国家教育、人社、建设、卫健等相关部门要尽快制定出台有关标准规范,从资质、人员素质、服务规范、师生配比、卫生健康、营养和食品服务、环境和设备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鼓励引导职业院校开设相关专业,为托育行业发展提供后备人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