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 全国政协委员贺丹:建议将托育服务纳入公共财政支出预算
3月5日上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2023年要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
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是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重要内容之一。近年来,我国生育政策的优化调整以及人口形势的变化,深刻影响着托育服务的供给与发展。
2023年全国两会期间,如何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成为代表、委员热议的焦点议题。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贺丹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财政性托育经费不足仍是制约托育服务发展的主要障碍。她认为,将托育服务纳入公共财政支出预算,是降低托育收费价格、普及托育公共服务的重要基础和保障。为此,她提交了《关于加大托育服务财政投入的建议》的提案。
贺丹建议,我国应参照学前教育财政预算的相关规定,确定托育服务在公共财政预算中的比例,并建立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支持政策,以降低家庭托育支出,促进托育服务的均衡发展。同时,财政预算应重点扶持推进“托幼一体化”发展模式。
此外,她还建议,应建立以政府公共服务投资模式为主的托育模式,同时引导社会力量重点提供差异化的婴幼儿照护服务,完善“普惠优先、市场补充”的多层次服务体系。
财政投入不足制约托育服务发展
2021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发布,明确将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作为生育支持重点。
同时,国家卫健委、国家发改委开展支持社会力量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专项行动。据了解,2020~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下达20亿元,带动地方政府和社会投资超过50亿元,累计新增约20万个托位。
虽然我国在普惠托育服务上的供给不断增加,但贺丹认为,财政性托育经费不足仍是制约托育服务发展的主要障碍,主要有两方面表现:
第一,财政支持不足导致托育供给不足和家庭托育负担高。
贺丹表示,2021年,我国财政性教育经费用于学前教育的经费为2700亿元,但没有财政性托育经费。而OECD(经合组织)国家托育公共支出略达GDP的0.7%,家庭负担很轻。2021年,我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128元,目前国内低端托儿所收费标准为2000~4000元/月,中端托儿所收费标准为4000~6000元/月,高端托儿所收费标准为7000元以上/月。
就此她测算,一个双亲带2个孩子的家庭,按托育费每个孩子3500元/月标准,2个孩子的总托育费用占家庭总收入份额为60%,远远高于OECD国家对应家庭托育总支出占总收入26%的标准。
“把托育纳入公共财政支出预算,是降低托育收费价格、普及托育公共服务的重要基础和保障。”贺丹说。
第二,我国婴幼儿托位供给不足和幼儿园学位供给过剩现象并存,托育发展缺乏主导模式引领。
贺丹表示,我国2020年约有托位数254万个,“十四五”末累计需要达到635万个托位方能实现规划目标,因此,“十四五”期间托位缺口达381万个。另一方面,“十四五”期间,幼儿园的在园人数也将从4818.6万人下降至3626.3 万人,将产生近1200万个空余学位。
“自2022年开始,我国幼儿园将开始出现约150万个学位空余,此后每年将新增300万个以上的学位空余。”贺丹说,幼儿园学位空余的现象已经在局部地区提前出现。
《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随着中国进入人口负增长时代,学前教育迎来供需逆转的拐点。
国家统计局日前公布的人口数据显示,2022年末,全国人口(包括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141175万人,比上年末减少85万人。
此外,近年来我国出生人口出现持续下滑,从2016年高峰时的1786万人逐步降至2022年的956万人。
建议将托育纳入公共财政预算
贺丹认为,无论是托育机构还是幼儿园,都面临如何适应人口形势变化调整自身发展方向和服务模式的难题。
同时,国内托育服务发展缺乏主导模式引领。她认为,这主要是由于无论公共服务投资模式、补贴父母的市场化模式或政府购买服务模式都需要公共财政的支持,依靠社会力量提供优质价廉的托育服务极不现实。
如何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托育服务发展?为此,贺丹提出四点建议:
首先,她认为,应把托育服务纳入公共财政预算范畴。参照学前教育财政预算的相关规定,确定托育服务在公共财政预算中的比例,并建立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支持政策,以降低家庭托育支出,促进托育服务的均衡发展。
其次,财政预算应重点扶持推进“托幼一体化”发展模式。贺丹认为,可以根据发达国家托育模式发展经验,公共服务投资模式比补贴父母的市场化模式更有规模优势、教育者培训优势,以及更高的公平程度、更高的覆盖率和更好的质量。
“统筹优化幼儿园服务资源,推动‘托育一体化’,是整合资源、提高效率、建立公共服务投资模式的捷径。全面推动各地提前布局学前教育资源下沉,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贺丹说。
再次,应完善“普惠优先、市场补充”的多层次服务体系。
贺丹介绍说,目前,我国正处于大力发展普惠托育的起步阶段,同时又面临国内各地区较大的经济社会差异,可以借鉴发达国家托育模式发展经验,建立以政府公共服务投资模式为主的托育模式,可以满足广大的中西部地区和发达地区中低收入家庭的托育需求。同时,依靠市场托育模式满足高收入群体托育需求,引导社会力量重点提供差异化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补充休息日托管、临时托管、夜间紧急托管等服务形式,增强托育服务的多样性和灵活性,满足不同层次家庭的特殊托育服务需求。
最后,她建议,按照托育服务标准规范体系建设要求,加强转岗培训。在幼儿园服务体系向托育服务体系延伸中,充分挖掘现有幼儿教师资源的潜力,为幼儿园开办托班提供政策支持,制定幼儿园托班建设标准和服务规范,为场地改造、设备调整和玩教具更新提供经费支持,构建适宜3岁以下婴幼儿成长的环境。
记者了解到,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是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基础性举措。
国家卫健委、国家发改委等17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中,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包括三方面维度,即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降低托育机构运营成本和提升托育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