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全国老龄办发布《2023年度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公报》
公报显示,截至2023年末,全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9697万人,占总人口的21.1%;全国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1676万人,占总人口的15.4%。全国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抚养比22.5%。截至2023年末,全国共有各类养老机构和设施40.4万个,养老床位合计823万张。其中,注册登记的养老机构4.1万个,床位517.2万张(护理型床位占比为58.9%);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36.3万个,床位305.8万张。
一、人口老龄化概况
截至 2023 年末,全国 60 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 29697 万人, 占总人口的 21.1%;全国 65 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 21676 万人, 占总人口的 15.4%。全国 65 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抚养比 22.5%。
图 1 2013 年-2023 年全国 60 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及占全国总人口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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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2 2013 年-2023 年全国 65 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及占全国总人口比重
图 3 2013 年-2023 年全国 65 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抚养比 图 1-3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二、我国老龄事业发展
(一)顶层设计
2023 年 3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党和国家机构改革 方案》,对老龄工作体制作出部署,强调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 化国家战略,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将国家卫 生健康委的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承担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老龄委)的具体工作等职责 划入民政部。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老龄办) 改设在民政部,强化其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 发展职责。中国老龄协会改由民政部代管。
2023 年 3 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 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对加强老年医学人才培 训培养,扩大康复医疗、老年护理、安宁疗护等服务供给,促进 医养结合等作出部署。
2023 年 5 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 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了基本养老服务的内 涵和主要任务,提出了制定落实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建立精准服 务主动响应机制、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保障机制、提高基本养老服 务供给能力、提升基本养老服务便利化可及化水平等 5 方面重点 任务,发布了国家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明确了面向 12 类老年人 群体的 16 项服务项目内容。
2023 年 6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经第十 —3—
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全文共 8 章、72 条,2023 年 9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在无障碍 环境建设领域的首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为新时代加强无障碍 建设,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和融入社会 生活,促进社会全体人员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提供了坚实法 律保障。
(二)老年民生保障
1.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继续扩大。截至 2023 年末,全国参加基 本养老保险人数 106643 万人,比上年末增加 1336 万人。全国参 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 52121 万人,比上年末增加 1766 万人。其中,参保职工37925万人,参保离退休人员14196万人, 分别增加 1214 万人和 552 万人。全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 险人数 46044 万人,比上年末增加 1642 万人。全国参加城乡居 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 54522 万人,其中实际领取待遇人数 17268 万人。
企业年金稳步发展。截至 2023 年末,全国有 14.17 万户企 业建立企业年金,参加职工 3144 万人。企业年金投资运营规模 3.19 万亿元。自 2007 年开展投资运营以来,全国企业年金基金 年均投资收益率为 6.26%。
大力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个人养老金制度在 36 个城市 (地区)先行实施,截至 2023 年末,参加人数超过 5000 万人。金融监管总局择优确定机构,丰富产品供给,开展个人养老金行 业信息平台建设,依法依规加强监管,推动个人养老金制度健康 发展。
2.医疗保险
医保制度运行总体平稳。截至 2023 年末,全国基本医疗保 险参保人数 133389 万人,参保率稳定在 95%以上。全国职工基 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参保人数 37095 万人,比上年 增加 852 万人,增长 2.3%。其中,在职职工 27099 万人,比上 年增长 1.9%;退休职工 9996 万人,比上年增长 3.7%。参加职 工医保人员享受待遇 25.3 亿人次,比上年增长 20.2%。全国城乡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参保人数为 96294 万人。 参加居民医保人员享受待遇 26.1 亿人次,比上年增长 21.1%。
异地就医结算取得阶段性成效。2023 年,全国普通门急诊、 门诊慢特病及住院异地就医 2.43 亿人次。其中,职工医保异地 就医 1.61 亿人次(包括省内异地就医 1.01 亿人次,省外异地就 医 0.6 亿人次),居民医保异地就医 8214.36 万人次(包括省内异 地就医 5196.78 万人次,省外异地就医 3017.58 万人次)。全国普 通门急诊、门诊慢特病及住院异地就医费用7111.05亿元。其中, 职工医保异地就医费用 2806.51 亿元,居民医保异地就医费用 4304.54 亿元。
3.长期护理保险 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稳步推进,制度运行平稳。2023 年,49个试点城市参加长期护理保险人数共 18330.87 万人,享受待遇 人数 134.29 万人。2023 年基金收入 243.63 亿元,基金支出 118.56 亿元。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 8080 家,护理服务人员 30.28 万人。
4.基本生活救助
社会救助工作成效显著。截至 2023 年末,全国城市最低生 活保障对象 663.6 万人,其中老年人 142.4 万,全国城市最低生 活保障平均标准为每人每月 785.9 元,比上年增长 4.5%;全国农 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3399.7 万人,其中老年人 1294.3 万,全国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为每人每月 621.3 元,比上年增长 6.7%。全国城市特困人员 37.3 万人,其中老年人 23.0 万人;全 国农村特困人员 435.4 万人,其中老年人 344.4 万。
(三)养老服务体系
1.养老服务供给
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修订印发《“十 四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实施方案》,通过中 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各地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自然资源部出台《支 持城市更新的规划与土地政策指引(2023 版)》,指导各地在各 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中,发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 信息系统作用,统筹保障相关部门土地和空间使用的合理需求, 补齐医疗、养老等设施短板。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体育总局、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印发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名单的通知》,确定 106 个完整社 区试点,指导各地结合试点工作补齐养老服务设施短板。住房城 乡建设部指导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将空置的公租房免费提供给社 会力量,供其在社区为老年人开展助餐助行、日间照料、康复护 理、老年教育等服务,截至 2023 年末,累计已有 1.3 万套公租 房免费用于养老服务。退役军人事务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 政部等 10 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光荣院改革发展的意见》,全 面推进光荣院高质量发展。财政部会同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延续 优化完善税费优惠政策,支持养老机构运营、鼓励社会力量参与、 促进居家和社区养老。商务部加强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 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截至 2023 年末,全国 150 个试点地 区累计建设便民生活圈 3476 个,涉及养老、社区餐饮等商业网 点 78.8 万个,服务居民约 6455 万人。
截至 2023 年末,全国共有各类养老机构和设施 40.4 万个, 养老床位合计 823 万张。其中,注册登记的养老机构 4.1 万个, 床位517.2万张(护理型床位占比为58.9%);社区养老服务机构 和设施 36.3 万个,床位 305.8 万张。
2.养老服务兜底保障
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退 役军人事务部、体育总局印发实施《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 年版)》,进一步明确养老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支出责任。民政部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 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的 通知》,指导各地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现省级基本养 老服务清单全覆盖。
截至 2023 年末,享受高龄津贴的老年人 3547.8 万人,享受 养老服务补贴的老年人 621.4 万人,享受护理补贴的老年人 98.5 万人,享受综合补贴的老年人 66.7 万人。全国共支出老年福利 资金 421.7 亿元,养老服务资金 223.2 亿元。全面落实残疾人两 项补贴制度,截至 2023 年末,全国共有 947.9 万 60 周岁及以上 的残疾老年人领取残疾人两项补贴,占领取残疾人两项补贴人数 的 47.2%,全年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 425.5 亿元。
3.养老服务安全和质量
养老服务质量水平逐步提升。民政部、国家消防救援局联合 印发《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养老机构消防 安全管理要求。民政部办公厅印发《养老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 标准》,指导各地排查整治养老机构各类安全隐患 2.9 万处;印 发《关于开展养老服务信用监管试点工作的通知》,指导北京、 河北、辽宁、湖北、湖南等 5 省份开展养老机构信用监管试点; 印发《关于开展“养老服务监管效能提升年”活动的通知》,全 面评估养老服务监管制度建设、机制运行、能力提升、工作成效。 民政部发布《养老机构康复服务规范》等 3 项行业标准和《〈养 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实施指南(2023 版)》。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发布《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基本规范》国家标准,修 订出台《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推进养老服务认证工 作。截至 2023 年末,具备养老服务认证资质的认证机构 55 家, 发放有效养老服务认证证书 170 张。
4.养老服务人才培养
民政部等 12 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 意见》,对全方位吸引、培养、用好、留住人才作出部署。教育 部优化养老服务学科专业结构,加大人才培养力度。高等教育方 面,2023 年全国高校新增设护理学、养老服务管理等专业点 34个,截至 2023 年末,全国高校共开设护理学、养老服务管理等 专业点 770 余个。职业教育方面,现行职业教育专业目录设有智 慧健康养老服务、老年人服务与管理等 15 个中职、高职专科、 职业本科相关专业,2023 年中职相关专业布点 1700 余个,高职 专科相关专业布点 1600 余个。继续教育方面,国家开放大学等 33 所高校 2023 年备案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等专业点 34 个。
(四)老年健康服务
1.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老年健康政策体系进一步健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组织 开展《“十四五”健康老龄化规划》中期评估。国家中医药局出 台进一步加强中医医院老年病科建设、中医康复科建设的政策文 件,切实提高中医药服务老年健康的质量和水平。完善老年健康 标准体系,开展《老年安宁疗护病区设置标准》《医养结合机构内老年人在养老区和医疗区之间床位转换标准》等标准研制。 老年健康服务供给持续强化。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实施国家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和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 服务管理项目。把老年人作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人群,优先
签约、优先服务。组织开展老年心理关爱、营养改善、口腔健康、 痴呆防治促进专项行动。加快推动老年医疗护理服务发展。持续 推动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组建老年医学临床研究的协同创新 网络,提升老年疾病领域临床研究能力。组织实施 2023 年全国 老年医学人才培训项目和安宁疗护人才能力提升项目。中国残联 持续推进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2023 年,共有 389.6 万残疾 老年人得到康复服务。
老年健康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体育总 局、国家中医药局以“科学健身助力老年健康”为主题,开展 2023 年全国老年健康宣传周活动,发布 2023 年老年健康教育科 普视频。实施老年健康素养促进项目,开展 2023 年中国老年人 健康素养调查。在 16 个省份深入实施老年人失能失智预防干预 项目。积极开展老年健康科普工作,制作“预防老年人跌倒,从 防跌倒 1234 行动开始”系列科普视频。发布《中国高龄老年人 体质指数适宜范围与体重管理指南》以及 20 项中医治未病干预 指南。中国残联会同中央网信办等 17 个部门组织开展第七次残 疾预防日宣传教育活动,提升残疾老年人等重点人群残疾预防意 识。
2023 年,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受健康服务的 65 周岁及以 上老年人数达 13545.7 万人。截至 2023 年末,全国共有国家老 年医学中心 1 个、国家老年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6 个;设有老 年医学科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 6877 个,建成老年友善医疗 机构的综合性医院 11097 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27755 个;安宁 疗护服务在全国 185 个市(区)推开。
2.医养结合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印发《居家和 社区医养结合服务指南(试行)》,指导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养老 和社区养老的老年人提供医疗巡诊、家庭病床、居家医疗等 8 类 医疗卫生服务。持续开展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实施“十 四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医疗 卫生机构建设医养结合项目。实施全国医养结合示范项目,遴选 第一批示范县(市、区)和示范机构。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 总结推广全国 90 个医养结合试点城市工作典型经验。开展老龄 健康医养结合远程协同服务工作,组织“敬老月”会诊活动。开 展 2023 年医养结合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培训医养结合机构 从业人员 4 万余名。组织编写高等职业教育本科“医养照护与管 理”专业系列教材,召开教材新书发布会宣介推广。
截至 2023 年末,全国共有具备医疗卫生机构资质并进行养 老机构备案的医养结合机构 7881 家,比上年增长 12.8%;医疗 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建立签约合作关系超过 8.7 万对,比上年增长 3.6%。 (五)银发经济
1.老年用品产业
积极推进老年用品产业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国 家卫生健康委发布 2023 年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遴选推广 263 家企业的 332 项优质老年产品,开展孝老爱老购物节活动,上线 上万款适老化产品。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发布《轮椅车第 2 部分: 按 GB/Z 18029.5 测得的尺寸、质量和操作空间的典型值和推荐 限制值》等老年用品国家标准,下达《无障碍洗浴机》《登机轮 椅》等 12 项老年用品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积极参与银发经济 国际标准研制,由我国专家担任工作组召集人和国际标准项目负 责人的 ISO 25556《老龄化社会 老龄化包容性数字经济通用要求 与指南》国际标准成功注册为 DIS 稿;强化老年用品质量安全监 管执法,2023 年抽查老年鞋、老视成镜等老年用品 172 批次; 推进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双轨制改革,修订发布《特殊医学用途 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商务部利用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 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等展会平台,举办“中国康复辅助器具与健 康大会”、康复辅助器具供需对接会等活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 委举办“银发经济:全球人口老龄化的新机遇”主题论坛,引入 更多优质老年产品;指导举办“全国网上年货节”“双品网购节” 等网络主题促销活动,针对老年群体推出线上适老专区,打造适 老消费新场景。
2.健康养老产业
智慧健康养老产业持续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国 家卫生健康委联合遴选公布了 2023 年智慧健康养老示范企业 36 家、示范园区 1 个、示范街道(乡镇)45 个、示范基地 13 个, 推动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商务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 好外商投资企业适用国家鼓励发展的外商投资项目进口设备减 免税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鼓励外商投资老龄产业。文化和旅 游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健康委遴选老年旅游典型案 例,总结推广老年旅游工作的好经验、好模式。
3.康复辅助器具产业
加快推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民政部修订发布《中国康 复辅助器具目录(2023 年版)》,组织研制康复辅助器具领域国 家标准 193 项、行业标准 45 项、团体标准 32 项,加强对康复辅 助器具产品及服务的规范化引导;组织开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第 二批国家综合创新试点,截至 2023 年末,试点地区建成产业园 49 个,入驻企业 739 家,实现产业营收 309 亿元,设立社区租 赁服务实体店 400 余家,服务人次达 870 万。中国残联推动有条 件的地区建立实施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实现辅具 补贴制度省级全覆盖,2023 年共有 92.2 万残疾老年人得到辅助 器具适配服务。
4.养老金融 积极发展商业养老金融。金融监管总局大力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目前已积累养老金规模超过 6 万亿元,覆盖近 1 亿人,为 11%的中青年群体提供老龄阶段补充养老保障。开展养老理财产 品试点,截至 2023 年末,累计发行养老理财产品 51 只,金额超 过 1000 亿元,投资者 47 万人。会同中国人民银行持续开展特定 养老储蓄试点,产品余额近 400 亿元,存款人数超过 16 万人。 开展商业养老金业务试点,开户近 60 万个。将专属商业养老保 险转为常态化业务经营,专属养老保险保单件数约 74 万件,保 费规模超过 100 亿元,其中新业态和新产业就业人员保单超过 8 万件。
(六)老年友好型社会
1.老年宜居环境
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提质增量。住房城乡建设部持续落实《国 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 2023年,全国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5.37万个、惠及居民897 万户,结合改造增设养老、托育等社区服务设施 2.1 万个;指导 各地在公租房保障中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予以优先配租,截至 2023 年末,累计已有 716 万 60 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享受公租房保 障;印发《城市居家适老化改造指导手册》,推广普及居家适老 化改造工作。民政部持续开展“十四五”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 老化改造工作,截至 2023 年末,累计改造 148.28 万户。农业农 村部将支持农村特殊困难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 化改造列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年度工作要点。退役军人事务 部推进军休老旧小区改造,截至 2023 年末,共完成改造 485 个,加装电梯 679 部。中国残联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困难重度残疾 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质量的通知》,截至 2023 年末,全国共完 成改造 88.08 万户,其中残疾老年人 41.19 万户。
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老龄办命名 999 个社区为 2023 年全 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公安部取消申请小型汽车、轻便摩托 车驾驶证的 70 周岁年龄上限,优化交通信号配时和交通标志标 线等交通管理设施,创造老年友好出行环境。住房城乡建设部会 同中国残联开展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县)创建。国家药监 局会同中国残联等部门实施药品说明书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革试 点工作。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2023 年持续提升适老化无障 碍交通出行服务等 5 件更贴近民生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指导 各地全年新增及更新低地板及低入口城市公共汽电车 7700 余 辆,打造敬老爱老城市公共汽电车线路 1100 余条,完成 3800 余 个城市公共汽电车站台改造;指导全国 140 余个地级及以上城市 开通 95128 电话约车服务,主要网约车平台公司“一键叫车功能” 累计为 1300 余万老年顾客提供服务超过 1 亿单;完善城市轨道 交通无障碍服务,累计为 3 万余人次老年乘客提供“爱心预约”; 持续完善公路水路客运适老化服务,截至 2023 年末,全国高速 公路服务区(含停车区)累计建设无障碍通道 1.7 万个、无障碍 厕位 1.3 万个、无障碍停车位 2.1 万个。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发布 《认知无障碍 第 1 部分:一般指南》《无障碍设计 触摸导引地 图的内容、图形和表达方法》等 2 项国家标准,下达老年友好环 境建设相关国家标准计划 13 项;联合中国残联发布《无障碍环境认证目录(第一批)》《无障碍环境认证实施规则》,组建无障 碍环境认证技术委员会,发布北京大兴国际机场等首批无障碍认 证项目,不断健全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关爱服务体系和设 施。
2.老年人社会参与
持续推动老年教育高质量发展。国家老年大学正式挂牌成 立,依托开放大学体系成立 42 家省级分部,在全国构建近 3000 个学习中心、5.5 万个基层学习点。教育部搭建全国老年教育公 共服务平台,汇聚 43.6 万门(个)、共计 408.9 万分钟课程资源, 平台注册用户超 235 万人,累计提供学习支持服务 5708 万人次。 退役军人事务部着力提升军休老年大学办学水平,截至 2023 年 末,北京、浙江等 27 个省份挂牌成立 75 所军休老年大学。中国 老龄协会开展全国老年大学(学校)典型案例征集活动,联合中 央广播电视总台制播老年阅读专题节目《乐龄读书会》。
老年人文体活动加快发展。文化和旅游部依托新时代系列创 作工程等重大专项,培育出京剧《土地长歌》、舞台剧《老兵》、 美术作品《夕阳欢歌》等一批体现敬老爱老的文艺作品;广泛开 展老年人喜闻乐见的群众文化活动,举办 2023 年全国广场舞大 会。截至目前,全国群众文化机构馆办文艺团体 9322 个,受其 指导的群众业余文艺团体 462920 个,为老年人组织专场活动年 均超 3.5 万余场次。体育总局研制《老年人健身器材配置指南》, 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 印发实施《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提升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推动各地配置适宜老年人使用的健身设施;会同财政部支 持全国 2451 个公共体育场馆向包括老年人在内的公众免费或低 收费开放,并向老年人提供更优惠服务;举办第四届全国老年人 体育健身大会、2023 年全民健身线上运动会,优化传统老年人 体育品牌赛事活动,持续开展“九九重阳”全民健身、新年登高、 “行走大运河”全民健身健步走、“体育宣传周”等活动。
志愿服务持续深入开展。中央社会工作部开展全国志愿服务 “四个 100”先进典型宣传活动,选树一批面向老年人开展志愿 服务的先进典型;指导中国志愿服务联合会开展“关爱健康志愿 服务”百场活动,组织三甲医院医生深入城乡社区为老年人开展 体检、义诊等医疗志愿服务。全国总工会指导各级工会开展以关 爱老年人为主题的学雷锋和职工志愿服务活动。团中央发布 《2023 年青年志愿者为老服务“金晖行动”工作提示》和第一 批为老志愿服务优秀项目案例,提升基层青年志愿服务组织为老 志愿服务项目设计能力和水平。全国妇联启动“巾帼志愿关爱行” 主题活动,常态化推进助老巾帼志愿阳光行动。中国老龄协会会 同民政部开展全国老年志愿服务暨“银龄行动”乡村振兴行主题 活动,发布 2022 年老年志愿服务十大事件,实施基层老年协会 能力提升项目第一批试点。
3.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问题
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实施《促进数字技术适老化高质量发展 工作方案》,会同中国残联开展互联网应用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 专项行动,截至 2023 年末,2577 家老年人常用的互联网应用完成改造,提升老年人数字生活体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持续优 化全国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服务,解决老年人往返参保地或居 住地进行认证问题。截至 2023 年末,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 台已开通 91 项全国性、跨地区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当年累计访 问量 14.88 亿人次,电子社保卡推出“亲情服务”功能,累计使 用人数超过 7258 万,上线“社保待遇资格认证(工作人员服务)” 模块,由工作人员帮助待认证人员进行社保待遇资格认证,推出 “长辈版”服务页面,为老年人提供大字版精简服务页面展示。 通过社保卡发放养老金,支持老年人通过社保卡(含电子社保卡) 享受养老、就医购药、交通出行、长者食堂等服务。公安部推出 “交管 12123”手机 APP 大字版,开通老年人委托亲属网上代办 功能。中央网信办、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联合印 发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培训基地建设指引,提升老年人数字求职 能力。广电总局印发《智慧广电技术体系及实施指南》《关于推 进智慧广电乡村工程建设的指导意见》,推进电视操作复杂治理 工作,解决老年人看电视难、看电视烦问题。外交部提升领事服 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2023 年为旅居海外的退休老年人提供线 上办理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服务 6.94 万人次。
4.养老孝老敬老社会氛围
持续营造养老孝老敬老良好氛围。全国老龄委以“实施积极 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进无障碍环境共建共享”为主题, 组织开展 2023 年全国“敬老月”活动,在全国广泛开展形式多 样、内容丰富的敬老爱老助老活动,树立积极老龄观,促进健康老龄化,着力打造适老宜居社会环境,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大力弘扬孝亲敬老传统美德,不断增强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幸 福感、安全感。中央宣传部组织各地广泛开展“我们的节日·重 阳”主题文化活动,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聚焦 老年群体,深入开展文明实践活动,营造全社会尊老敬老的良好 风尚。教育部指导各地高校组织广大学生开展“小我融入大我” 社会实践育人活动,广泛开展尊老孝老敬老文化宣传。民政部、 全国老龄办、广电总局、中国老龄协会联合开展 2023 年全国敬 老养老助老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暨展播活动。全国总工会以工会职 工书屋为载体开展尊老敬老爱老工作。全国妇联常态化开展寻找 “最美家庭”活动,实施“心系老年·孝心工程”等项目。中国 老龄协会组织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大讲堂”百日宣讲活动,发 布 2023 年度最受公众关注的十大老龄新闻。
5.老年人权益保障
宣传引导老年人提高安全意识。公安部组织各地公安机关依 托“5.15”全国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全国“敬老月”、 非法集资宣传月,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老年人防 骗意识、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民政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 2023 年防范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部署各 地开展宣传月活动,持续推动“防非”宣传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中国老龄协会发布全国老年人权益保护十大警示教育案例,制作 《老有所依·乐享桑榆》系列专题节目、《守护夕阳十年间》老 年普法教育大型系列节目,联合有关部门开展老年人防诈反诈系列宣传、老年普法教育进社区——老年人防诈骗主题活动,指导 开展第二届全国老年人防诈反诈知识大赛、第三届中国老年健康 知识大赛。全国妇联重点关注失能失智老年妇女,及时发现报告 侵权隐患和违法犯罪线索,主动提供维权服务。
严厉打击涉老领域违法犯罪。公安部会同中央政法委、民政 部、国家卫生健康委、金融监管总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 检察院等有关部门,将常态化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作为打击侵 财犯罪的重点统筹推进,2023 年共破获案件 1.5 万余起,抓获犯 罪嫌疑人 3.3 万余名;开展养老领域非法集资专项整治行动,集 中打击以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推销“养老旅游”、 销售“养老理财”等为名的突出犯罪;组织开展“昆仑 2023” 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制售涉老保健品、药品等突出犯罪活动, 侦破一批大要案件,打掉一批犯罪团伙。市场监管总局会同教育 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管局等部门在全国部署开展集 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组织排查养老机构 3.7 万家、老年助餐服务机构 5.2 万家,督促整改问题 1.9 万个。文 化和旅游部深化旅游市场执法检查,整治旅游市场“不合理低价 游”等突出问题。市场监管总局、广电总局聚焦医疗、药品、保 健食品等与老年人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加大对“神医”“神药” 广告乱象的清理整治力度,全年共查处相关广告违法案件 9572件,罚没金额 1.25 亿元。
优化老年人法律服务工作。司法部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 设,完善实体、网络、热线平台功能,为老年人提供均等普惠、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全国法律援助机构贯彻落实《法律援 助法》,对无固定生活来源的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免予核查经 济困难状况;为老年受援人提供无障碍设施设备和服务;为有需 要的残疾老年人提供预约服务和上门服务。2023 年,共组织办 理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 9.72 万件,同比增长 4%。全国公证机构 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公证证明材料清单管理工作的指导意 见》,对老年人办理遗嘱、委托等公证事项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 规范,减轻老年人办证负担;落实老年人办理公证收费减免政策, 2023 年共为老年人办理减免收费公证 7.3 万件,为老年人办理免 费遗嘱公证 2.4 万件。全国妇联依托公益项目等,为老年妇女提 供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心理疏导等服务。
6.国际交流合作
外交部会同民政部等部门派员参加联合国大会老龄问题开 放工作组第 13 次会议,宣介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以人民为中心的 发展思想,介绍中国老龄事业成就;组织部分外国记者赴上海市 老年康养社区参观访问,增进世界对我国老龄政策的了解和认 知。民政部积极与法国、希腊、荷兰等国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交 流合作。中国老龄协会派员参加“2023 老年人人权国际会议” 等国际会议,拓展与联合国人口基金等机构和国际老龄协会、国 际老龄联合会等国际老龄非政府组织的合作。
注释:
1.本公报中各项统计数据均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 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老年人口抚养比是指某一人口中老年人口数与劳动年龄人口数之比,用以表明 每 100 名劳动年龄人口要负担多少名老年人。计算公式为:
其中:ODR 为老年人口抚养比; 为 15-64 周岁的劳动年龄人口数。
为 65 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