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数字时代,更要体恤老年人
党的二十大报告在“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部分中明确提出了“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优化孤寡老人服务,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的基本要求。在老龄化日益严峻的形势下,我国又步入了数字时代,随着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社会生活的数字化程度不断提高。在数字化与老龄化叠加的背景下,与经济社会发展进程相比,数字时代的老年人权益保障相对滞后问题愈发凸显。例如:老年人成为电信诈骗的主要对象、在线预约挂号导致老年人就医难等等。
如何进一步完善数字时代的老年人权益保障?笔者认为,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需要重点关注和着力解决的一项社会问题。
防止数字时代的老年人权利弱化。目前,越来越多的社会公共服务转移到线上办理,这些服务的供给者出于经济效益、成本控制因素的考量,不可避免地开始削减线下实体服务网点的设置,这势必导致老年人参与社会生活、享受社会公共服务权利的弱化。例如,在优质医疗资源相对紧张的当下,老年人如果不适应使用线上预约挂号功能,将会在付出更大的时间和精力成本后还未必能够挂号成功。又如,某些经办机构要求通过“人脸识别”“指纹认证”等数字生物技术核验身份,于是便出现了“抬着老人去刷脸”等无奈情形的出现。由此可见,数字时代的老年人权利弱化问题,需要通过技术和制度双管齐下加以解决。医疗、社会保险、银行、生活缴费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行业和领域应当贯彻普遍服务原则,必须保留一定的线下经办网点,必要时还应当设置一定数量的老年人关爱窗口,满足老年人的线下业务办理需求。其相应的线上网站、App等应当借助大数据、实名制、数字生物识别等技术手段,开发老年人子女等家庭成员与其关联账号、为其代办业务等功能。
适老化供给,在数字时代也非常必要。工信部印发了《移动互联网应用(App)适老化通用设计规范》,但在实践中App、数字智能设备的适老化落实程度仍不理想。很多软件、App和智能设备并未有针对性地开发适于老年人操作使用的版本、界面和操作流程。因此,应当进一步提高App和智能设备的适老化设计开发应用水平,必要时应当将适老版本、界面和操作流程的配备写入相应的国家标准。
社区是离老年人最近的基层组织,要充分发挥社区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进一步完善社区助老服务体系,建设老年友好型社区。将社区助老服务作为弥合老年群体数字鸿沟关键措施,探索利用信息技术将生活缴费、社会保险、预约挂号等老年人常用业务集成开发为社区综合服务终端,并在社区设置老年人综合服务窗口和岗位,辅助老年人使用。
此外,还需推进数字时代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措施系统化、法治化。将数字时代和信息化条件下的老年人权益保障要求写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要求全社会在信息技术创新的同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在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安全法等数字时代新兴立法的修改完善过程中加入老年人权益保障的相关内容,形成数字时代老年人权益保障的法治矩阵。
△本文作者: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监事长迟日大
来源:《人民政协报》(2023年03月02日 第0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