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鼓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老年护理服务
6月20日,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局发布《进一步改善护理服务行动计划(2023-2025年)》。到2025年,我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责任制整体护理覆盖全院所有病区。鼓励医疗资源丰富地区的一级、二级医疗机构转型为护理院,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签约服务、巡诊等方式积极提供老年护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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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提出,医疗机构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制整体护理服务,每名责任护士均负责一定数量的患者,每名患者均有相对固定的责任护士为其负责。护士要全面履行护理职责,根据患者疾病特点、生理、心理和社会需求等,为患者提供医学照顾、病情观察、协助治疗、健康指导、人文关怀等身心整体护理服务。到2025年,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责任制整体护理覆盖全院所有病区。
三级医院和部分有条件的二级医院应借助信息化手段,通过开发手机APP、护理服务随访系统等,为有护理需求的出院患者提供在线护理咨询、护理随访、居家护理指导等延续性护理服务,解决患者出院后的常规护理、专科护理及专病护理问题。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依法合规积极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结合实际派出本机构符合条件的注册护士为出院患者、生命终末期患者或居家行动不便老年人等提供专业、便捷的上门护理服务。
医疗机构应以网格化布局的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为载体,通过建立专科护理联合团队、一对一传帮带、开展人员培训、远程护理会诊等方式,帮扶医联体(县域医共体、城市医疗集团)内基层医疗机构提高护理服务能力。同时,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基于社区的集团化、连锁化的护理中心、护理站等医疗机构,鼓励医疗资源丰富地区的一级、二级医疗机构转型为护理院,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签约服务、巡诊等方式积极提供老年护理服务。
此外,医疗机构要根据功能定位、服务半径、床位规模、临床护理工作量和技术风险要素等,科学合理配置数量充足的临床护士人力,二级以上医院全院病区护士与实际开放床位比不低于0.5比1。要优先保障临床护理岗位护士配备到位,不得减少临床一线护士数量,原则上临床护理岗位护士数量占全院护士数量比例不低于95%。医疗机构应根据临床护理需求和辖区居民上门护理服务等需求,切实加强基层医疗机构护士人力配备,着力增加基层护理服务供给。
医疗机构还应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为临床护士松绑减负,可采用在线学习、远程指导等方式合理安排护士培训,尽量减少重复性的考核、竞赛,并充分借助信息化手段,减少临床护士不必要的书写负担,让护士有更多的时间贴近临床,为患者提供直接护理服务。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 实习记者 柴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