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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之惑①|七旬老人遭遇养老难?这个居委会成了老人的意定监护人

来源:周到客户端 发布时间:2022-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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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周到客户端 时间:2022-10-30

70岁的周阿姨,正面临危机。

端坐在公证处的桌子前,梳着整齐短发,穿着彩色格子衫的周阿姨,一眼望去,和那些活跃在志愿者岗位上、广场舞队伍中的同龄人没什么不同。只有她自己知道,此刻的她,因为视力下降和没有亲人,生存都成了难题。

“我要赶紧到养老院去!”因不敢拔插头,烧坏了一台又一台电器后,周阿姨的这个念头越发清晰。但想要实现这个目标并不容易,周阿姨已无亲人在世,孤苦伶仃的她,甚至找不到合适的人作为监护人,在养老院的入住协议上签名。

好在,周阿姨居住片区所属的居委会、街道,早已发现了她的困境,将她列为了照顾的对象。他们伸出援手,托住了周阿姨的晚年。

七旬老人想进养老院

为了能够进入养老院,周阿姨已想尽了办法。

前不久,一个之前来上海帮忙,现已回到内蒙古的朋友打来电话,问我进养老院了没?她替我着急,她说你一个人,眼睛又不好,怎么到现在还没进呀?我说兴许快了吧。人家问了我好几次,有好消息了,也要让她开心一下。”

提起这通来自内蒙古的电话,周阿姨露出了难得的开心神色。这位来自内蒙古的朋友,是周阿姨生活中为数不多的朋友。更多时候,周阿姨都是独自一人,呆在空荡荡的出租屋中。

没办法,因为我一会搬到这儿,一会搬到那儿,和人家都‘不搭噶’(指关系不密切)了。”

讲起自己的现状,周阿姨很无奈。

周阿姨并非天生孤僻。生于上海,长于上海的她,曾拥有一份稳定的职业、一个完整的三口之家,如果生活一切正常,此刻的周阿姨,应和大多数老人一样,拥有一个平凡但幸福的晚年。

但是,苦难和不幸接二连三降临到她身上。上世纪九十年代末,周阿姨的丈夫去世。周阿姨的儿子身体本就不好,她自己的工资也不高,丈夫早逝后,她就和儿子过上了四处租房的生活。

长达20多年的租房生活并不容易。“借的房子总归有不适意(指舒服)的地方。”带着生病的儿子,周阿姨“住过罗泾”,“也住过罗店”。能记得清楚的搬家次数,就有20多次。东奔西走之间,周阿姨不知不觉丢失了大部分的家当,也丢失了和老同事、老伙伴的联系。

2021年,周阿姨的儿子去世。年近70岁的周阿姨变成了孤单一人。半生的操劳、奔波让周阿姨落下了一身毛病。她的眼睛视力极差,已达到二级残疾。独居不久后,周阿姨发现,自己做不了饭,也出不了远门,对于眼睛不好的她来说,生活中处处暗藏着危险。

如果是星期六、星期天,为老中心没给我送饭,我自己出去的话,过条马路都要吓死了。”

因为眼睛不好,无法将插座复原,周阿姨不敢给家中的电器断电。久而久之,家中的电器陆续烧坏了。 面对独自生活的诸多安全隐患,周阿姨只剩下一个念头:“我得快点去养老院。”

今年7月,伴随着租住的房屋临近到期,周阿姨想要去养老院的意愿变得愈发强烈,甚至成了一个心病。

她四处打听,寻找进入养老院的门路,却一次次遭到拒绝。养老机构告诉她,想要进入养老院,必须有人作为她未来的监护人,为她签字。

这个要求对于已孑然一身的周阿姨来说,太难实现了。

“居委想尽办法帮忙”

我说,侬是好心人,帮我找个养老院,找个监护人吧。”

面对危机,周阿姨首先想到了自打她搬到嘉定区后,一直帮助她的菊园新区泰宸社区居委会。儿子离开后的这段日子里,全靠着街道、居委会的照顾,她才得以正常生活。

然而,这一次,周阿姨提出的请求,却难倒了居委会、菊园新区的相关负责人员。

不同于常见的帮扶对象,周阿姨情况有些特别。尽管眼睛不好,但她的意识清醒,思路清晰,仍属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尽管没有自己的房产,但周阿姨有稳定的退休金,有一定的存款,经济并未陷入困难。最关键的是,尽管已多年未联系,周阿姨有自己的亲哥哥、侄女。他们才是周阿姨未来具有法定资格的监护人。

老早就没有音讯了!”

提起自己的哥哥和侄女,周阿姨叹息。在经历了频繁的搬家后,周阿姨早已找不到自己的亲人。

为了帮助周阿姨,街道、居委会先开始想办法帮她寻找哥哥和侄女。然而,双方之间断绝联系太久,这项工作始终未有进展。

找不到能当周阿姨监护人的近亲属,街道、居委会工作人员又尝试和养老院商量,是否能够免去事先委任监护人的相关要求,让周阿姨进院入住。泰宸社区居委会愿意作为第三方,为周阿姨做个见证。然而,这样的建议,被养老机构婉拒了。

没有办法,在街道司法所的建议下,菊园新区民政部门又尝试通过法院为周阿姨指定监护人,可打听下来,法院指定监护人的前提是周阿姨已经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对于目前意识清楚、行动自如的周阿姨来说,法院这条路径同样走不通。

几条路都走不通,周阿姨越来越心急。在情况陷入胶着之时,有律师提出建议,或许菊园新区的民政部门、居委会等组织,可以和周阿姨签订意定监护协议,通过意定监护的方式,为周阿姨解决监护困境。

“你的身后还有居委会”

根据《民法典》第三十三条,意定监护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对于这个陌生的概念,无论是周阿姨、还是即将成为周阿姨意定监护人的泰宸社区居委会,都心怀忐忑。居委会担任居民意定监护人的情形,鲜有先例,双方只能摸着石头过河。

泰宸社区居委会担心,作为组织,居委会的工作人员并不稳定,一旦现任工作人员更换,如何衔接照顾周阿姨的工作?作为周阿姨的监护人,居委会需要在周阿姨生死关头,代她做出决定,替她安排身后事。这些都不是小事,居委会深感责任重大。

最担心的是,万一有一天,她的亲属突然出现,指责我们私自做决定,我们被倒打一耙怎么办?”

一名工作人员坦陈。

周阿姨则担心,自己会不会给居委会带来太多麻烦。她担心,如果居委会成了自己的意定监护人,是不是自己的大事小情都要麻烦居委会,自己没有办法再做决定。

在双方签订监护协议的过程中,这些顾虑都被摆在桌面上,一条条讲了出来。渐渐地,双方紧皱的眉头,逐渐舒展开来。

在今天的公证过程中,我们把许多事情都约定清楚了。比如阿姨在意识清楚时,作为意定代理人,我们该怎么做?意识不清晰时,作为意定监护人,我们该怎么做?临终时,是否要做不必要的抢救?”

菊园新区民政部门相关负责人薄燕飞说,“我们把很多事情都明确化了”。

“我们对周阿姨说,未来在养老院有需求,可以放心喊养老院人帮你做,因为你在里面养老,里面的工作人员应该帮你。但当你遇到困难的时候,你要记得,你的身后还有居委会。”

为保护老人探索新路

在替周阿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不知不觉间,菊园新区、泰宸社区居委会,成了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我们也尝试过其它办法,但都没有能走通。意定监护是眼下解决周阿姨困境最合适的选择。毕竟,无论从托底保障的角度、属地化管理的角度、还是我们整个社会弘扬的爱心敬老的角度讲,我们都不希望周阿姨因为进不了养老院,而遇到危险。”

在复盘为周阿姨解决问题的整个过程时,菊园新区民政部门相关负责人薄燕飞总结道。

周阿姨的经历也或许可以成为一个样本,为遭遇相似困境的老人,提供解决思路。从某个角度而言,由组织担任老人监护人,可以减少许多不必要的纠纷。

“我们和阿姨讲的很清楚,她的监护人是组织,无论居委会书记未来换成谁,都要延续这件事情。对于组织而言,担任阿姨的监护人,是一件共知的、可延续的事情,组织中的个人和阿姨没有任何经济往来或亲属关系。”薄燕飞说。

但这并不意味着,破解周阿姨困境的解决方案,是一项适用于所有人的,完美的解决路径。对于这个解决方案存在的现实问题,菊园新区的决策者们看得非常清楚。

一方面,并不是每个居委会都有条件能做法律上的意定监护人,组织担任意定监护人需要拥有独立的银行账户、特别法人登记证书等,并不是所有的居委会都具备上述条件。

另一方面,做意定监护人,意味着居委会需要对老人承担更多责任,这势必要求工作人员为老人付出大量额外的时间和精力。对于目前工作已经非常繁重的基层组织来说,他们对此类老人的帮扶能力,其实非常有限。

我们也担心,未来伴随着人口导入,以及不婚、丁克等群体的增多,这类老人可能会越来越多。基层组织的力量终究是有限的,如果出现了大量情况相似的老人,如何从根本上解决此类老人的监护问题,我们需要被进一步指明方向。”

菊园新区民政部门相关负责人薄燕飞坦言。

不过,尽管对未来心存担忧,但不可否认这起上海首例由居委会担任老人意定监护人案例的样本意义。

这体现诸多细节之中。例如,为了保护双方的权益,在意定监护协议中,以财产清单和监护报告的形式,对监护人进行了约束和监督。

双方约定,在周阿姨意识清醒之时,周阿姨独立负责管理自己的钱财。待周阿姨失能失智之后,居委会需要帮老人列出名下财产清单。同时,每半年一次,向民政部门或法律规定的其他部门做监护报告。周阿姨去世后,遗产按照她生前所立遗嘱处理。

”财产清单和监护报告不仅保护老人的权益,同时也保护了监护人免受外界质疑。”普陀公证处工作人员说道。

【来源:周到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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