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顶部

聚焦中央金融工作会议 发力养老金融|荐读《中国养老金融发展现状 、 挑战与趋势研判 》全文

来源:老龄金融 发布时间:2023-11-02
字号: [小] [大]   
来源:老龄金融 时间:2023-11-02

聚焦中央金融工作会议, 从家事到国事,发力养老金融。

10月30日至31日召开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指出,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针对如何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提出“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

人口老龄化已成为全球普遍趋势,但我国人口老龄化规模大、程度深、速度快,带来经济增长和养老负担双重压力。为实现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发展建设养老金融市场已经刻不容缓。

  受访专家认为,发展好养老金融需积极推进养老金融产品创新,发挥金融跨期资源配置功能,为人民群众积累养老资产提供优质金融服务 。   

中国养老金融发展现状 、 挑战与趋势研判

随着老龄化趋势加剧,养老日益成为全社会关注的话题。养老涉及多方面内容,但是都离不开金融媒介的融通作用。近年来,随着我国养老改革的不断深化以及国际上养老金融发展经验日益成熟,越来越多的学者、机构、媒体等开始关注养老金融话题,这不仅是深入推进经济结构调整,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也是完善我国养老事业的关键渠道。然而,从总体来看,不同研究对于养老金融相关概念并没有清晰的内涵界定,概念之间的区别与联系也并未厘清,本文旨在辨析相关概念,并在此基础上界定养老金融的概念框架,并探讨养老金融的发展趋势。

一、养老金融概念及其内涵界定

养老金融一词在中国的引进最早源于英国学者大卫·布莱克教授在《养老金金融学》中的养老金金融(Pension Finance)的概念,其主要研究对象是养老基金投资于金融资产、不动产、衍生工具和另类投资。中国学者在进行养老金融概念界定时,在养老金金融的基础上进行了一定的拓展,如贺强(2011)、胡继晔(2012)、杨燕绥(2014)、党俊武(2014)等均对养老金融进行了重新界定,但其概念核心总体上与国外的养老金金融概念一致,即属于养老金资产管理的范畴,仅在外延有所扩展,一是关注养老金对资本市场的影响,二是关注养老金的制度架构。

从安排老年生活角度讲,养老的范畴则应更加广泛,不仅包括经济方面(制度化的养老金安排、其他类别的养老资产储备和金融消费等)的安排,还包括服务方面(各项与养老相关的服务产业)的安排,这些活动都离不开金融的大力支持。2015 年,孙博、董克用等对养老金融概念进行了新界定,指出养老金融是一个概念体系,对应的英文是 Ageing Finance,指的是围绕着社会成员的各种养老需求,以及应对老龄化社会的挑战,所进行的金融活动的总和,包括养老金金融、养老服务金融和养老产业金融三方面的内容。此后较多学者开始引用上述养金融概念,如郑秉文、巴曙松、姚余栋、胡继晔、洪崎等,这一概念得到了较为广泛的认同。这也是本文关于养老金融概念的界定。

1. 养老金金融

养老金金融指的是为储备制度化的养老金进行的一系列金融活动,其对象是制度化的养老金资产,目标是通过制度安排积累养老资产,同时实现保值增值。具体而言,养老金金融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养老金制度安排,旨在人口老龄化成为世界趋势、养老金制度体系面临着越来越严峻的可持续性困境的背景下,通过政府、单位和个人责任分担建立多支柱、风险分散的养老金制度体系;二是养老金资产管理,旨在保障养老金资产安全性的前提下实现收益最大化。

2. 养老服务金融

作为养老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养老服务金融指的是除制度化的养老金以外,金融机构围绕全体社会成员养老相关的投资、理财、消费及其他衍生需求采取的一系列有关金融产品与服务的创新金融活动,其本质是通过金融创新保障多元化的养老需求。

具体而言,养老服务金融涉及两方面的服务内容,一是养老财富管理,包括工作期以养老为目标的财富积累以及老年期养老资产的管理和消费,旨在开发跨生命周期内平滑消费需求的专业化金融产品,如银行业的养老理财产品、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基金业的养老目标基金,保险业的商业养老保险、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以及信托业的养老信托等;二是养老金融便捷性支持,包括适应不同年龄段人群需求的软件设计以及适老化改造等硬件设施的完善等等。

3. 养老产业金融

养老产业金融指的是为与养老相关产业提供投融资支持的金融活动,其对象是养老产业,目标是满足养老产业的各种投融资需求。养老产业金融业态的产生主要是基于传统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社会化养老功能逐步兴起,养老产业需求不断增加,但由于养老产业具有投资额度大、回报周期长等一系列特征,需要金融行业的大力支持。

总体来看,养老金金融和养老服务金融的最终目标都是为广大国民提供更高水平的养老财富,从而为实现更加体面的养老提供经济基础,养老产业金融的目标则是通过金融支持养老产业的发展,从而为国民更加体面的养老提供服务保障,满足多元化的养老需求,养老金融的内涵和外延如图 1 所示。

二、中国养老金融发展现状

(一)政策不断完善,养老金金融步入新的轨道

1.政策密集出台,养老金体系改革打开了新的局面

2017 年以来,养老金制度改革持续推进,一系列政策文件密集出台为我国养老金体系完善提供了有力支撑。2017 年 12 月 18 日,人社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企业年金办法》,2017 年 6 月 29 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2018年 3 月 2 日,证监会正式发布《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2018 年 4 月 12 日,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一系列政策规定从不同方面为我国养老金体系的完善提供了政策支持。

第一,企业年金制度得到进一步的规范和完善。《企业年金办法》的出台,将自愿建立改为自主建立,并增加国家鼓励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同时增加了一系列包括企业年金关于税收及财务管理的执行依据、企业年金方案变更和终止、缴费中止和恢复、企业年金待遇领取方式等内容,此外,还降低了企业缴费和总缴费的上限,对企业缴费的分配差距进行限定,明确了企业缴费的归属机制,一系列规定使得企业年金制度得到进一步规范,更有利于维护雇主和职工的个人权益。

第二,商业保险在养老领域的作用得到进一步明确。《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商业养老保险是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意见》还确立了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的目标,从四个方面具体部署推动商业养老保险发展。一是创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和服务。二是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三是推进商业养老保险资金安全稳健运营。四是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第三,公募基金行业服务个人养老投资进入了新的阶段。作为养老基金领域的纲领性文件,《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的发布标志着我国养老基金产品开始进行规范化的运作阶段,标志着公募基金行业服务个人养老投资进入了新的阶段,也意味着个人养老投资者将拥有更多、更适合的养老投资工具。《指引》从产品类型、投资策略、投资比例及运作方式、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要求、适当性安排等方面对养老目标基金的推出进行了详细安排。

第四,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制度正式落地。《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的发布,标志着酝酿十余年之久的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终于落地,自 2018 年 5 月 1 日起,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同时,《通知》还指出试点结束后,根据试点情况并结合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制度建设的实际,有序扩大参与的金融机构和产品范围,将公募基金等产品纳入个人商业养老账户投资范围。

2.基本养老金稳定发展,补充养老进入新阶段

根据《2017 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截止 2017 年末,全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 40293 万人,比上年末增加 2364 万人。全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43310 亿元,比上年增长 23.5%,全年基金总支出 38052 亿元,比上年增长 19.5%。年末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存 43885 亿元。

与此同时,根据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统计数据,2017 年底,社保基金理事会管理的资产总额 22231.24 亿元。其中,基金权益 20716.90亿元。在基金权益总额中,全国社保基金权益 18302.03 亿元,个人账户基金权益 1274.06 亿元,地方委托资金权益 1140.81 亿元。全国社保基金突破 2.2 万亿元,持续为应对老龄化高峰期养老金支提供有力保障。总体来看,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发展比较稳定。

根据《2017 年度全国企业年金基金业务数据摘要》数据,截至2017 年底,企业年金运作资产规模超过 1.2 万亿元,较 2016 年末增加约 0.18 万亿元;运作组合达 3568 个,较 2016 年末增加 361 个。

从规模增速来看,虽然 2017 年终止了连续数年的下降势头,较去年基本持平、稍有回升,增速为 16.56%,但受基数持续增加以及参保企业和职工数量增速放缓等因素的影响,企业年金已告别高速发展期,投资运作步入低增长时代,未来主要趋势仍旧为存量博弈。

3.养老金市场化运营顺利推进,基本养老金与职业年金均有突破

自《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和《职业年金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后,经过一段时间的准备,养老金市场化运营工作顺利推进。2017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已先后在北京、安徽等9个省(区、市)签署了 4300亿元的委托投资合同,2731.5亿元资金已经到账并开始投资。江苏、浙江、甘肃、西藏 4 省(区)政府已审议通过委托投资计划。随着职业年金落地工作的推进,各省正在积极研究并不断推出地区性的职业年金实施办法。2017年8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布《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管理暂行办法》正式拉开各地职业年金地方性办法出台的序幕。随后,共有福建、海南、河北、山东陆续发布了当地的实施办法,在国家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分别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对职业年金计划的设置及基金管理相关规定进行了完善和补充。

2017年12月1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评选委员会公布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局新建职业年金计划法人受托机构招标中标结果,选出 8 家法人受托机构担任新疆自治区职业年金的受托人。此后,中直机关央保中心和山东省,先后于2018年6月末进行了受托管理机构评选。山东省分 A、B 组公布了入围的8家机构,而央保中心除了7家正式当选受托人外,还有1家受托人候补机构,标志着职业年金市场化投资落地又向前迈出一步。

4.股市慢牛行情支撑下,养老金投资收益有所回升

企业年金与社保基金收益率在2017年均有所回升,但社保业绩表现更加亮眼。回顾 2017年权益市场,A 股市场在盈利支撑下出现结构性慢牛行情,大盘蓝筹股表现较好,带动指数整体上涨,指数整体呈震荡走高态势。企业年金方面,2017年整体收益率 5.00%,较去年整体表现有所提升,其中含权组合收益率 5.15%;固收组合收益率4.30%。

在 2017 年企业年金实际运作资产中,投管人管理规模 12391亿元,受托直投 146 亿元,分别占比 99:1,可见常规的组合管理仍是主流。社保基金方面,2017 年基金权益投资收益额 1,846.14 亿元,投资收益率 9.68%。更值得关注的是,社保基金自成立以来的年均投资收益率 8.44%,累计投资收益额 10,073.99 亿元,首次突破 1万亿元。

5.养老金产品快速发展,资产管理出现新动向

随着养老金资产配置重要性与日俱增,养老金产品作为吸引增量资金和实现资产配置的重要工具越来越获得投资管理人、法人受托、理事会和部分委托人的关注和重视。2017 年底,全行业已运作养老金产品 268 只,较 2016 年底新增 89 只;全市场运作养老金产品规模达到 3502 亿元,相较 2016 年底增加 1288 亿元,且养老金产品占企业年金规模的比重在上升,从 2013 年的 2.58%上升至 2017 年末的27.19%,从产品投资收益情况来看,2014 年-2017 年间,混合型养老金产品平均年化收益率为 8.37%,高于普通年金组合平均收益率6.76%,体现出了养老金产品在运营效率和投资收益提升上一定的效果。

在企业年金资产管理方面,法人受托机构的整体市场份额持续增加。2017 年法人受托的市场份额达到 65.6%,占比超过 2/3。而理事会受托的市场份额占比从前些年的近 40%,下降至 2017 年的 34.4%。

从法人受托内部情况来看,保险行业的市场集中度也进一步提高,2017 年市场份额达到 76.1%。与之相对,银行系份额缩减至 22.80%,信托机构逐渐销声匿迹。此外,受益于多牌照优势,保险系投管人市场份额进一步提升,2017 年,保险系投管人的市场规模占比接近 55%,而基金行业市场份额逐步下降到 37%,券商市场份额逐步缩减至不足8%。保险系管理资产份额稳步上升主要原因在于保险机构兼具受托、投管和账管业务资格,业务协同度较高,人员配置也比较充足。

(二)行业广泛探索,养老服务金融成效初现

1. 政策不断完善,养老服务金融发展路径逐步清晰

近年来,我国不断重视养老服务产业的发展,把发展养老服务金融作为其重要环节之一,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有关支持养老服务金融发展的政策文件,为我国养老服务金融的规范化发展提供了相应的政策基础。2013 年 9 月 6 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该《意见》首次提出将老年金融服务作为养老服务业的一部分,并提出要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同时明确提出要引导和规范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开发适合老年人的理财、信贷、保险等产品,这成为国家层面首次将养老和金融结合在一起的指导文件。

2016 年 3 月 21 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不仅从国家层面阐释了金融支持养老服务的重大意义,而且从不同角度对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做出了具体部署和安排,被视为养老金融领域最为规范、全面的政策文件之一。

此后,2016 年12 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2017 年 6 月 29 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2018 年 2 月 11 日,证监会发布《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等等一系列政策和制度的出台,初步明确了养老服务金融的发展路径,为我国养老服务金融的发展提供了目标和指引。

2. 业界广泛实践,养老服务金融产品呈多元发展趋势

在政策鼓励和支持下,金融机构加快在养老服务金融领域的探索和创新,银行、保险、信托、基金等机构逐渐提供更加丰富多样的金融产品,养老金融服务内容不断丰富。作为拥有最为广泛的客户群体以及居民信任度最高的金融机构,银行是广大居民获取养老投资或理财产品信息的最主要渠道,而且银行存款或银行理财是大部分人进行养老投资和理财的首选,近年来银行业开发了一系列专业养老服务金融产品,如养老理财产品和住房反向抵押贷款等,为广大投资者提供了诸多优质的养老服务金融产品。

同样,在风险分散和长期资金管理方面具备的独特优势的保险行业在养老财富管理方面也提供了包括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养老保障管理产品和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等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金融产品,个人养老保障的实现方面发挥着巨大功能。同时,基金行业在满足居民养老金融需求方面也进行了积极的探索,随着《养老型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指引》的正式实施以及首批14 支养老目标基金产品正式获批标志着基金行业的养老服务金融产品正式落地。

此外,在安全和效率方面具有独特优势的信托业开辟的养老信托开始受到市场关注,为国民养老财富管理提供了更多的渠道。在各类金融机构共同发力下,养老服务金融产品多元化的趋势不断显现。

3. 服务备受关注,养老服务金融便捷性日益提高

依托于现代科技和信息技术,完善养老金融服务的发展环境,创新金融市场工具,提供便捷性的养老金融支持是养老服务金融的重要目标。由于中老年客户是养老服务金融的主体,其面临着出行不便、视听力受限等一系列的问题,需要通过硬件和软件的完善满足不同的服务需求。

在硬件方面,针对老年群体行动不便的特征,不少金融机构进行了网点优化和适老化改造;在软件方面,在互联网+等现代技术的影响下,中老年群体对于移动支付等现代化的金融服务的接受度有了较大水平的提升,通过线下实现便捷性的支付、购买养老理财等均成为中老年群体的重要选择,而且不少金融机构开始探索专门针对老年群体的金融服务技术以保障资金安全,此外,大部分金融机构开始探索综合性、一体化的养老金融服务产品以满足不同群体的多样化需求。

(三)多方协同发展,养老产业金融持续发力

1. 政府部门支持,明晰了养老产业金融发展方向

政策性支持和引导是养老产业快速发展的重要保障。近年来,各级政府不断出台支持养老产业发展的政策性文件,在鼓励各地发展适宜的养老产业之外,通过一系列政策性金融工具的推出,进一步明晰了养老产业金融发展方向。

一方面,通过大力激发社会资本投资活力、降低外资进入门槛,在推动市场性金融手段创新的同时,不断加强政策性金融手段的规划范化进程,从而更好地为为养老产业发展提供金融支持;另一方面,医养结合成为政府养老产业金融支持的重点方向,从 2017 年发布的各类与养老产业金融有关的政策可以看出,医养结合领域是商业养老保险、产业专项债、PPP 的重点投资领域,这为养老产业金融的发展明晰了重点方向;此外,养老产业金融市场监管日渐呈现规范化趋势,金融工具的杠杆性和投资者的非理性在促进产业发展的同时,也会放大产业风险,引发企业危机,因此政府通过一系列政策手段如规范政策性金融工具,明确投资领域以及整顿养老产业金融市场,加强 PPP 项目规范管理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养老产业金融工具的规制和管制,以促进养老金融产业良性快速发展。

2. 金融市场助力,推动养老产业金融规模化发展

从2013年养老产业元年起,经过近5年的发展,养老产业从萌芽阶段逐步走向产业化和规模化阶段。产业内成熟优质的企业和机构渐增,产业盈利增长回归正常值,社会资本逐步涌入,符合时代发展的商业模式正在形成,这都意味着养老产业的成熟度不断提高,向产业成长期迈进。

随着老龄化程度、消费意愿、消费能力的逐年提高,消费力将进一步释放,加之健康养老产业先行者在养老商业模式与盈利模式上的摸索与逐渐清晰化,我国将逐渐走上养老产业规模化发展的快车道。在规模化连锁化过程中,大部分企业难以长期大量依靠自有资金,这就给资本方带来机遇。

企业的规模化初期是金融机构进入的最佳时机,在企业探索出成熟商业模式之后,快速通过资本的力量进行机构并购整合、品牌植入和模式推广,形成区域化甚至全国化布局之后,资本通过企业上市形成退出通道,获得资本溢价,从而实现双赢。

3. 企业谨慎布局,养老产业金融走向协同化发展

2016 年养老产业并购出现热潮,经过一年发展,被并购方大部分并入并购方产业体系内,但同时也有一些并购方经过一年探索,由于没有找出养老业务与其主营业务的协同点,就丧失了持续并购动力,不再把资源和资本大量投入养老产业,转而回归主营业务,寻找其他产业方向。

总结来看,多业务集团性上市公司主要以并购方式进入养老产业,能否持续在养老产业内深入,关键是是否拥有清晰的产业布局方向,同时与其原有业务的协同性也是重要影响因素。经过产业产业并购高潮及其发展结局,在未来三年内大量有并购意向的企业布局将更加谨慎,大多数没有形成成熟战略的企业,将会逐渐放弃在养老产业内的摸索,大浪淘沙,留下的企业将凭借其成熟的模式、可信赖的品牌优势,通过养老业务与其主营业务的协同化发展,最终获得产业爆发的红利。

三、中国养老金融发展面临的挑战

(一) 养老金金融 :制度设计有待完善 , 资产管理能力仍需提升

1.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试点落地,顶层设计有待明确

2018 年《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的发布标志着我国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试点正式落地。但从试点来看,仍存在着一系列的不足,如税收优惠力度有限、参与产品范围不足、产品制的设计给各方带来诸多不便等等。此外,按照《通知》要求,基金行业、银行业都在紧锣密鼓进行相关工作推进,但是目前由于缺乏一个统一的顶层制度设计,三个行业只能在本行业内进行探索,分别使用本行业账户和信息平台而且相关平台之间互联互通尚未建立,未来参加者同时选择保险、基金和银行理财产品时就存在诸多不便。因此,如果第三支柱顶层设计推进缓慢,未来对既有试点工作的整合的难度就大。

2.养老金投资运作逐步推进,管理模式亟待进一步厘清

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的指导下,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已开始进入实操阶段,根据人社部披露信息,目前已经有 14 个省市地区进行了基本养老金委托投资运营,期限 5 年。

根据披露信息,2017 年基本养老金收益率为 5.23%,高于同年企业年金 5.00%的收益率。尽管基本养老金安全性至上,但是各地委托投资运营的养老金是总结余的一部分,而且充分考虑了当期养老金支付需求,在此情况下,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应该具有较强的风险容忍度,可以承受短期市场波动,以时间换空间来获取长期收益,充分发挥养老金的长钱优势。但是,基本养老金采取保底保收益的模式,那么相关资产配置必须以合同期为限,投资趋于保守,实际上是牺牲了可能获得收益来确保本金安全,不利于基金长期保值增值和积累壮大。

与此同时,随着《职业年金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文件的出台,部分地方如新疆、福建、海南、河北、山东等开始先期探索职业年金的投资运作模式。在投资运作过程中,职业年金取消了企业年金中的理事会模式,全部采取法人受托模式,但与企业年金法人受托有所不同,一个企业年金计划对应一个受托人、一个托管人和若干个投管人,而职业年金按照省级运营,一个省可设立多个计划。那么就形成了一个省多个计划、多个托管人、多个投管人一对多模式。这种情况下,受托人与市场上的托管人、投管人如何进行匹配,既能保证公平竞争又能提升市场效率,这就要求进一步厘清其业务管理模式。

3. 养老金产品丰富但同质化严重,难以满足客户多样性需求

经过几年的发展,养老金产品在减少投管人多账户运作,提高管理效率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由于投管人的配置需要,产品线都呈现高度相似性,以混合型、固收型产品为主。而且由于配置其他投管人产品组合层面不收费,投管人没有外部配置动力,更倾向于完善自身产品布局,导致了各家投管人之间产品的同质化。从养老金产品的需求来看,除了企业年金、基本养老金、职业年金都将养老金产品纳入投资范围,对养老金产品均有着巨大的需求,但是三类养老金的客户和产品需求方面都存在诸多差异和不同,而目前的养老金产品同质化难以满足未来多样化个性化的客户需求,应该引起养老金产品发行人密切关注和重视。

(二)养老服务金融:多方因素制约,需求和供给不匹配

1. 国民财富积累有限,制约养老服务金融需求实现

养老服务金融的目标是满足全体国民更高水平的养老需求,这也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背景下全体国民的共同追求,但其发展的必然前提是良好的经济基础和财富积累。建国以来,我国经历了相对较长时期的计划经济时代,职工实行的是长期的低工资制度,农民的收入也十分有限,长期内没有积累相应的财富。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工资逐步市场化,我国经济社会也开始步入快速发展的阶段,国民收入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尽管在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上催生了相当大一部分高收入群体,但由于我国收入分配差距长期处于高位,更大规模的国民收入尚处于一个相对较低的水平,其有限的财富积累极大地限制了养老服务金融需求的实现,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我国养老服务金融市场潜力的发挥。

2.产品设计存在偏差,影响养老服务金融有效供给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收入水平的提升,居民养老储备意识开始增强,出现了养老服务金融需求的产生,从而推动了近年来养老服务金融产品的出现,但总体来看,养老服务金融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发展经验不足。

一方面,养老服务金融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养老功能名不副实,银行、保险、基金等金融机构日渐认识到老年人养老金融服务具有巨大的市场价值,并根据实际情况,开发了诸多的针对老年人的专有金融产品和服务,但从本质上来看,现有养老金融产品没有实现养老金融服务需求导向,大多数金融机构只是在养老的旗帜下推出的大众化金融产品。

另一方面,中长期养老服务金融产品匮乏,养老长期投资难以发挥,从目前我国养老服务金融市场提供的产品供给来看,跨市场的养老服务金融产品的期限普遍较短,银行养老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平均为 163 天,基金行业推出的养老金融产品多属于开放式,信托业的养老金融产品则通常采用 3+N 的模式,保险系养老理财产品封闭式以 1-2 年为主,这充分显示了我国养老服务金融市场的中长期产品匮乏的事实。

3.养老金融素养滞后,阻碍养老服务金融积累和消费

除经济基础之外,养老服务金融实现发展壮大的另一个重要前提是国民有相应的养老储备意愿和能力,但从目前来看,我国广大国民的养老金融素养相对滞后。

一方面,养老金融储备意识不足,抑制了养老财富积累,尽管目前我国储蓄总量位居全球首位,但国民的储蓄目的却并不是只是养老,其中子女教育、医疗等占据着重要内容,养老金融产品和服务数量还不太多;另一方面,养老金融专业认知有限,限制了国民养老财富积累和消费,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金融市场也迅速发展,对广大居民的影响也逐步加强。

但总体来看,广大居民的金融专业知识比较匮乏,对于金融政策法规、金融市场、金融产品和金融风险等尚未形成良好的认知,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广大国民对于养老金融产品的选择。

4. 市场监管存在不足,扰乱养老服务金融正常秩序

由于目前我国没有专门针对养老服务金融的专门法规,现有的制度规定也主要零散分布在各个部委出台的各种支持养老服务业、保险业等政策之中,相关监管机构也没有出台专门的指导规定,对其业务范围、从业机构、服务标准、业务流程等内容进行界定和规范,从而导致我国养老服务金融市场监管机制有所缺失。

在此情况下,由于老年人金融知识缺乏,风险意识不足,加上近几年,由于市场机制不健全,而现有监管体系对非法融资中介机构缺乏有效监管,一些非法机构以养老理财为幌子进行非法集资等活动,导致了国民养老投资理财受骗事件逐渐多发,扰乱了养老服务金融市场的正常秩序。

(三)养老产业金融:不确定因素增加,机遇与风险并存

1. 社会资本存在非理性预期,养老产业金融风险亟需防范

防范金融风险,加强金融监管,防止金融市场发生结构性风险是未来五年金融行业的主基调。2018 年 3 月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等加强金融监管的政策法规。这意味国家层面高度重视金融风险的防控,强监管是今后金融市场发展的政策环境。

从养老产业金融来说,激发社会资本投资活力,鼓励 PPP、地方政府养老产业专项债、商业养老保险等各种金融手段支持养老产业发展是政府政策重点鼓励方向。但金融工具的杠杆性和投资者的非理性在促进产业发展的同时,也会放大产业风险,引发企业危机。

2.项目管理规范性不足,养老产业金融项目质量参差不齐

作为 PPP 项目的重点投资领域,近两年大量的养老产业 PPP 项目入库,单从具体发展来看,项目质量参差不齐,项目执行规范不清晰等问题屡见不鲜,2018 年 4 月 24 日财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示范项目规范管理的通知》,对核查存在问题的 173 个示范项目分类进行处置,其中涉及到养老项目 8 个,被处置原因大都是项目融资未落实、项目未落地和合同尚未签署等项目推进搁置问题。

四、中国养老金融发展趋势研判

(一) 养老金金融 :养老金规模将持续扩大,资产管理将出现新的动向

1. 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落地实施,市场发展潜力巨大

2018 年《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拉开了我国养老金第三支柱探索的序幕,标志着我国以个人为主导的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正式落地,国民以制度化的养老金储备又增加了新的渠道。

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计划因其灵活性的安排及税收优惠的激励,对于广大公众,尤其是无法参与到单位主导的职业养老金的非正规就业者而言,是其参加补充养老金制度的有效安排,这也是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制度建立的初衷。

在我国长期高储蓄率的背景下,第一支柱养老金保障水平有限,第二支柱职业养老金覆盖面不足,可以预见,随着国民收入的不断提高以及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国民的养老储备意识逐步增强,我国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将有着巨大的发展潜力。此外,根据《通知》的安排,未来将视第三支柱发展情况,逐步放开基金、银行理财等其他养老金融产品,广大国民将拥有更多的选择,将推动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制度更加快速的发展。

2. 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附属功能, 将为资产管理行业注入新鲜血液

根据预测,第三支柱全面落地后每年规模增量规模约在 2000 亿元,与保险产品、公募基金和银行理财总体量相比仍然很小,但是养老金第三支柱对于资管行业的影响却不容忽略。

一方面,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可能重塑国民理财行为,目前我国国民以银行储蓄和理财为主要理财工具,缺乏缺乏长期投资理念,而养老金第三支柱是一个专门账户,资金存续期长且退休前不能取出,因此参加者在投资中就能以更长视角看待,减少短期申赎,真正实现长期资金长期投资,分享基金长期回报。

另一方面,第三支柱相当于国家通过税收优惠帮助金融机构锁定了一批优质的长期客户,而且以直销方式完成产品销售,有助于改变以往保险要借助营销员,基金要借助银行渠道才能获客的劣势。此外,第三支柱参加者都是中等收入阶层,财富管理需求大,可以进行二次营销和开发。

3. 基本养老金投资运营规模有限,企业年金存量竞争将日益明显

在人口老龄化逐步加深的背景下,各地基本养老金中留存保障日常待遇支付的规模也在逐步加大,从基本养老保险投资运作开始,只有部分地区的部分资金开始进行投资运营,截至 2018 年 6 月份,全国基本养老金委托运营的合同总金额 5850 亿元,占 2017 年底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结余规模 4.39 万亿的比例为 13.33%,规模极其有限。从未来看,委托地区进一步增加委托的规模也有限,而其他尚未委托的地区基本养老金资金体量有限。总体来看,基本养老金未来的投资运营增量空间已经比较有限,主要来源可能还是目前已经委托的 15个地区进一步追加委托。

就企业年金而言,随着企业年金逐步进入低增长区间,新增企业和规模持续下降,基金规模增量主要依靠已有企业持续缴费,那么对于企业年金行业的受托人、投管人来讲,只能依靠存量市场的互相争夺来提升市场份额;同时,经过十多年发展,早期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企都以大型央企为主,年金规模持续增长,规模在百亿级以上,同时在此过程中管理也趋于成熟专业,开始对投管人、受托人等角色进行调整优化,这也加剧了市场主体之间的竞争程度。总之,企业年金市场这种存量竞争的态势将更加明显。

(二) 养老服务金融 :养老需求多元 , 养老服务金融市场空间广阔

1. 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养老服务金融市场前景广阔

自 2000 年前后我国步入人口老龄化社会以来,我国人口老龄化速度不断加快,据预测,未来数十年间我国还会继续面临着人口老龄化的加速发展。

在我国的老龄化过程中,伴随着家庭小型化、高龄化、空巢化、失能化等问题日益凸显,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受到冲击,家庭之外养老服务需求开始增长,国家层面愈发重视养老体系建设规划,养老服务业成为未来发展重点,甚至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引擎,衣食住行、生活照料、用品生产、医疗服务、文化健身娱乐等众多领域都离不开金融服务的支持,养老服务金融需求将面临爆发。同时,随着我国经济的数十年高速发展,广大公民收入也不断提高,为养老服务金融市场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经济基础,养老服务金融市场前景广阔。

2.金融科技持续进步,助推养老服务金融快速发展

新一代的信息技术正推动整个社会的变革,在互联网+时代,金融科技也开始快速发展,传统金融与互联网金融在资金、风控技术及金融创新等方面的合作更加密切,养老服务金融发展也将步入快车道。

一方面,互联网和移动支付的普及,大大提高了中老年人获取金融服务的便利性,金融机构可以通过官方网站、网上银行、手机 APP、第三方平台等互联网平台,为中老年人提供丰富多样的金融产品,普及金融理财知识,同时也降低了金融机构的成本,有效扩大客户群体;另一方面,智能投顾快速兴起,通过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分析个人投资偏好,结合长期投资目标进行个性化资产配置,将助力提升养老金投资科学性和专业性;此外,区块链技术的发展,将有效提升养老服务金融的精细化和安全性。总体来看,在一系列金融科技的推动下,养老服务金融发展速度将获得进一步提升。

3.养老服务金融产品不断创新,跨界合作将进一步深化

养老服务金融产品的创新,核心在于提供真正符合居民养老需求的金融服务,满足不同群体多元化的需求。首先,金融开始根据客户群体特征研发设计个性化、多元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金融产品,满足不同群体的养老需求;第二,银行、保险、信托等金融行业机构在业务手段、产业领域、业务范围上既有很大的重合之处,各自又具有各自独特的优势之处,通过跨界合作,由单一产品向综合化产品方案转变,将有效推动养老服务金融产品的进一步创新,可以更好地契合养老服务金融需求;此外,通过不同业态融合推动产品创新,特别是将养老服务金融与养老产业结合发展,是跨界合作的另一重要趋势,养老产业初期投入高、投资回报低,需要长期资金的支持,而参与养老服务金融的资金也有长周期特点,因此金融机构可以开发与养老产业匹配的保险、理财、基金等新型产品,用金融连结养老供需端,可以有效实现双赢目标。

(三)养老产业金融 :政策不断完善,养老产业金融方向日渐明晰

1. 政策性手段大力支持,养老产业金融工具将持续发力

在政府政策性手段的大力支持和倡导下,从 PPP、养老产业投资基金到养老产业专项债,以政府公信力为基础,号召社会资本大力投身养老产业。具体来看,一方面,作为 PPP 重点支持的领域,养老产业 PPP 项目逐步走向规范化,减量增质是发展趋势,财政部对 PPP 项目标准的细化,明确养老 PPP 主要支持保障型基本养老服务和改善型中端养老服务,规范养老 PPP 项目库的同时,也缩小了营利性养老项目的融资渠道。

另一方面,在 PPP 政策收紧的同时,养老产业基金蓬勃发展,产业基金的设立较为灵活,投资领域更加宽泛,并且有成熟的风险防范体系,是推动养老产业发展最有力的金融手段,不管是地方政府还是各大上市公司,积极成立健康养老产业基金,基金投向涉及养老产业整个产业链的不同细分领域。

2.养老服务需求即将爆发,养老产业连锁化规模化布局是趋势

从 2013 年开始我国养老产业逐步从萌芽阶段逐步走向产业化和规模化阶段。产业内成熟优质的企业和机构渐增,产业盈利增长回归正常值,社会资本逐步涌入,符合时代发展的商业模式正在形成,这都意味着养老产业的成熟度不断提高,向产业成长期迈进。

但总体来看,我国养老产业目前仍然处于规模化发展的初期阶段。随着老龄化程度、消费意愿、消费能力的逐年提高,消费力将进一步释放,加之健康养老产业先行者在养老商业模式与盈利模式上的摸索与逐渐清晰化,我国在今后几年将逐渐走上养老产业规模化发展的快车道。企业在单一城市的单点机构很难形成规模效应,难以覆盖更多的老年群体,因此现阶段企业一般先在单个城市进行连锁化布局,探索出成熟的连锁化商业模式之后,再进行城市扩张,为实现全国性布局奠定基础。

3.大健康备受关注,医养结合将成为养老产业的重点投资方向

医疗和养老具有天然的结合点,医养结合领域将是未来养老产业金融投资的重点。从 2017 年发布的各类与养老产业金融有关的政策可以看出,医养结合领域是商业养老保险、产业专项债、PPP 的重点投资领域,这是由于除医疗服务以外老年人的刚性需求就是以康复护理为核心的轻医养结合领域。

因此,医养结合型机构将成为未来最具盈利空间,最具资本价值的投资领域。在 2018 年政府机构改革中,国家卫计委更名为国家卫健委,同时负责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进一步说明在大健康备受关注的背景下,医养结合是养老产业发展的重要趋势之一。

五、中国养老金融发展的建议与思考

(一)进一步完善养老金结构,提高养老金资产管理效率

1. 加快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顶层设计,完善三支柱养老金体系结构

从国际发展经验来看,养老金第三支柱设计有三大核心要素,一是税收优惠,二是账户制,三是投资工具多元化。2018 年《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拉开了我国养老金第三支柱探索的序幕,总体来看,当前我国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试点是基于产品制建立的,在税收优惠的实施以及操作方面都存在极大的不便。

《通知》还指出试点结束后,根据试点情况并结合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制度建设的实际,有序扩大参与的金融机构和产品范围,将公募基金等产品纳入个人商业养老账户投资范围。因此,为更好地推动各行业协同参与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制度建设,就必须加快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顶层设计,在结合我国国情的基础上借鉴国际经验,明确账户制为基础,进入专门的第三支柱账户的资金都能享受税收优惠,而不区分资金具体流向,操作和监管都比较便捷,也利于不同行业以同样的标准参与;此外还应进一步完善税收优惠的方式和力度,并将多元化的投资产品和投资工具共同纳入到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建设过程中来。从而通过顶层设计的完善,推动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快速发展,已完善我国政府、单位和个人责任分担的三支柱养老金体系结构。

2. 创新养老金管理产品和模式

随着我国养老金体系的不断完善,我国养老金积累规模也将逐步增加,养老金保值增值的压力也不断加剧,因此必须创新养老金管理产品和模式,在保障养老金资产安全性的前提下,最大限度提高养老金的投资收益。

一是要发挥养老金长期资金的优势,目前国内养老金市场化投资无论是考核还是投资理念上都趋于短期化,不利于基金的保值增值,应借鉴国际经验通过创新养老保障产品、养老金产品等方式进行长周期投资,克服短期资产波动和流动性低等风险以获取长期风险溢价。

二是要适当扩大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的投资范围,除了不能投资万能险与投连险外,职业年金与企业年金投资政策基本一致。2013 年人社部 23 号文将信托、基础设施债权、银行理财、特定资产管理计划、股指期货纳入企业年金投资范围,扩展了投资品种,也显著降低了年金收益波动。在此基础上还应进一步将其他一些投资品种,如非公开定向债务工具(PPN)、同业存单、港股通、资产证券化等也应考虑纳入年金投资范围.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提高养老服务金融供需双方动力

1. 完善养老服务金融政策,优化养老服务金融市场环境

目前我国养老服务金融相关政策集中于宏观规划,对于具体的政策导向与配套细则尚不明确,导致养老服务金融市场发展目标不够清晰,监管制度尚不完善,因此必须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金融政策,系统推动我国养老服务金融健康发展。

一方面,要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为养老服务金融业务提供法律支持和保证,确保养老金融市场的长期和平稳运行;另一方面,在明确养老服务金融发展方向的基础上,出台配套优惠政策,如财政贴息、专项补助资金、成立政府引导基金等方式,为金融机构发展养老金融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此外,还应明确监管框架,养老服务金融则具有典型的混业经营特征,应根据不同部门的监管职能,有针对性制定养老服务金融的行业标准、服务流程、风险监控等,以促进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2. 提升国民养老金融素养,增加养老服务金融有效需求

国民养老金融素养的提升是保障养老服务金融有效需求实现的必经之路,包括养老金融能力的提升和养老金融意识的提升,然而,目前我国国民养老财富基础不足、传统观念根深蒂固限制了养老金融能力和意识的提升。因此应通过多方发力,提高国民养老金融素养。

一方面,应调整初次分配政策,重视我国初次分配过程中公平,逐步缩小收入差距,提高中等收入群体的比重,同时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第二三支柱补充养老金制度,通过政府、单位和个人责任分担提高老年群体的收入水平,以此提高国民的养老财富基础进而保障国民养老金融消费能力的提升;另一方面,应不断整合多方力量提高国民养老金融储备意识,政府应加强养老规划的引导,提高居民的养老准备意识,金融机构应通过行业协会等组织整合并发挥行业力量,加强养老服务金融知识的普及,以此增强养老服务需求方的需求意愿,从而变国民的养老服务需求为有效需求。

3.重视养老金融产品开发,优化养老服务金融有效供给

在现有的养老金融服务产品创新性不足、针对性不强的背景下,金融机构应积极借鉴国际经验,充分挖掘不同群体的养老金融潜在需求,不断加强养老金融理论研究和产品创新,将产品目标导向明确指向通过增加老年收入进而提高其老年生活品质上来。

首先,产品要有创新性,要根据老年群体的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发养老金融产品,例如通过不同年龄阶段的特性,根据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不同,创建不同的养老服务金融产品,满足多元化的养老金融服务需求等;第二,产品类型应多样,除了传统的储蓄、保险、贷款等业务外,还包括针对养老的理财业务、遗嘱信托等新业务;此外,中长期产品不可或缺,从金融市场的发展规律来看,中长期投资的收益也更加稳健更有效率,因此养老金融产品更适合中长期的属性,应进一步深入挖掘投资者的养老需求,开发个性化、多元化的、生命周期式的养老金融产品,促使更多年轻人参与到这个市场中来。

(三)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优化养老产业融资效率

1. 明确养老产业发展方向,提高融资效率

一方面,卫生健康委员会应承接相应职责,出台专门针对医养结合的产业政策,并联合其他部门为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提供相应的财政、税收、土地、准入等方面的政策,促进以老年人健康为中心的医养结合型机构的发展。另一方,国家在鼓励养老企业用股权、收益权、应收账款等进行质押贷款的同时,要积极鼓励成立产业基金。在防止多层基金嵌套,降低基金投资风险基础上,降低养老产业基金进入门槛,以基金的手段推动产业发展。

2.引导投资者理性预期,遵循产业发展规律

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引导投资者进行价值投资是资本市场健康稳定运行的基石,能从侧面保护资本市场的正常秩序和健康生态。养老产业与地产、医药和医疗器械等迅速盈利的行业不同,产业投资回报周期长,盈利能力稳定是养老产业的金融属性。在此产业发展阶段,机构投资者要理性看待,保持价值投资和产业生态布局的理念,用时间换盈利空间,在投资过程中,不能急于要求养老项目快速盈利,为项目运营方带来不必要的心理压力。政府在养老产业认知和投资者教育方面担起应有职责,为养老产业金融市场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


内页通栏广告 内页通栏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