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站稳群众立场 我国将对养老机构预收费实现全链条监管
央广网北京5月11日消息(记者车丽)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民政部等7部门昨天(10日)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养老机构预收费提出明确要求,实现全链条监管。
随着我国养老服务快速发展,一些养老机构采取了预收养老服务费、押金和“会员卡”“会员费”等形式。民政部养老服务司副司长李邦华表示,严密防范以养老服务预收费名义实施非法集资,《指导意见》明确了三条“安全底线”。
李邦华:严禁养老机构超过床位供给能力“一床多卖”;严格限定养老机构预收费使用用途,只能用于抵扣老年人入住机构需要支付的费用、弥补本机构设施建设资金不足,或者发展本机构养老服务业务,不允许打着养老幌子集资挪作他用,将预收费异化为敛财手段;明确不得以承诺还本付息、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诱导老年人及家属交费。
针对预收费退费难的问题,《指导意见》明确,对符合服务协议约定退费条件的预收费用,养老机构应当按照约定及时退费,不得拒绝、拖延。老年人已经入住机构接受服务,提出解除协议的,扣除已经消费的金额,养老机构原则上按原渠道一次性退还剩余费用,协议条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打非局一级巡视员付占胜:侵害老年人权益的非法集资行为性质恶劣,必须主动出击、露头就打。目前,正在全国开展的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针对养老、旅游等重点领域,加大查处、打击力度,处置、曝光一批非法集资案件,形成有力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