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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交通事故分析与预防途径探索

来源:长沙交警 发布时间:2024-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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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长沙交警 时间:2024-01-13

导语

近年来,老年人出行交通安全已经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一个重要话题。老年人听力弱、动作迟缓、交通安全知识匮乏,存在较大交通安全隐患。因此,老年人交通安全问题不容忽视。黄石市常住人口246万人,其中60岁以上常住人口达42万人,约占总人口的17%,预计到2025年,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比将超过20%以上。根据对近三年涉及交通亡人事故的统计数据,老年人占到同期全市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50.95%。本文通过对黄石市老年人交通事故分析,结合先进国家的经验,积极探索我国应对老龄化大趋势下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路径,供大家参考借鉴。

一、老年人交通事故特点及原因分析

(一)从人员结构看,60岁以上死者中男性死者占总数的60.67%;女性死者占总数的39.33%。

图1 涉及60岁以上老年人死亡人员性别情况

年龄段上,60-65岁死者占总数的28.46%;66-70岁死者占总数的23.60%;71-75岁死者占总数的20.97%;76-80岁死者占总数的13.86%;81-85岁死者占总数的9.36%;86岁以上(含86岁)死者占总数的3.75%。

从年龄及性别分布来看,60岁-75岁人群为老年人高发事故群体,占事故总数的73.03%,此后的年龄段人数逐渐递减,与该年龄段老年人数和身体状况、出行强度呈现正相关。男女性比例大约为1.5:1,说明男性的出行意愿和出行强度均比女性要高。

图2 涉及60岁以上老年人死亡人员年龄情况

(二)从事故发生地看,城市道路共发生此类亡人事故占总数的55.43%;国省道共发生亡人事故占总数的28.46%;县级以下公路共发生此类亡人事故占总数的15.73%;高速公路共发生此类亡人事故占总数的0.37%。

城市道路为此类事故的多发区域,其次为国省道及以下公路。可见城市道路是事故防范的重点。数据表明,城乡结合部老年人事故略高于农村和城区,但城市地区和农村地区老年人事故比例基本相同。从外部特点来看,城市交通强度和人口密度大,交通冲突点多;农村地广人稀,道路基础较为薄弱,且留守人口以一老一小居多;但从人因来看,交通安全意识的高低并未在城乡差别上体现出来。

(三)从事故时间看,18-20时(全天时段的8%)发生事故占总比的19.10%;6-8时发生事故占总比的16.10%;为最高发的两个时段。4-6时发生事故占总比的10.49%;10-12时发生事故占总比的10.49%;16-18时发生事故占总比的10.11%。此类事故主要发生在早晚时间段,符合老年人的生活作息特点。与老人喜欢晨练散步和跳广场舞的生活规律特点高度相关。其他事故高发时段与学校、幼儿园上、放学时段重叠,与大多数家庭委托老人接送小孩有较强关联。

(四)从交通方式看,事故死亡人数中,驾驶机动车的60岁以上老年人占事故总数的19.48%。以驾驶摩托车和农用运输车为主。老年人驾驶机动车虽然不是老年人亡人事故的主要交通方式,但驾驶的机动车以摩托车为主须引起高度关注。《机动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管理规定》,60-70岁虽然可以考摩托车驾驶证,但须通过“三力”测试,而70岁以上老人只能驾驶轻便摩托车,且需每年提交身体健康报告,这是对老年人驾驶摩托车作出的保护性规定。从黄石市老年人亡人事故驾驶人中有73%为摩托车驾驶人,23%为农用车驾驶人来看,这两类老年驾驶人有极大事故风险,这与老人身体机能下降,反应迟缓高度相关。值得关注的是,驾驶这两类机动车的老年人中,大部分未取得驾驶证,而驾驶摩托车的驾驶人因发生事故而死亡时,也有超过一半的人未佩戴安全头盔。可见这两类驾驶人不仅安全意识淡薄,发生事故后的伤亡程度也将比普通人更为严重。

图3 涉及60岁老年人死亡人员交通方式情况

老年人亡人事故中,驾驶非机动车的只占到事故总数的10.48%,占比较小。但驾驶自行车、三轮车造成的亡人事故占到非机动车事故的64.29%,为主要交通方式,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占比为35.71%。说明这一类老人相对谨慎,但由于自身身体条件所限,事故风险较大。

作为行人和乘车人发生的亡人事故占事故总数的70.04%,为老年人事故的主要类型。其中主要为行人,占事故总数的61.05%,可见对老年人事故的预防还是要偏重于安全教育上。老年人身体机能较差,反应迟缓,过马路舍远求近,对危险的感知与判断不足,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五)从事故责任看,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占总数的1.12%;承担事故主要责任的占总数的8.24%;承担事故同等责任的占总数的16.10%;承担事故次要责任的占总数的18.73%;不承担事故责任的占总数的52.81%;无法认定及未认定事故责任的占总数的3.00%。

图4 涉及60岁老年人死亡人员事故责任情况

在老年人亡人事故中,无责任的老年人约占到一半,承担主要责任以上的只占到全部事故的9.36%,同等以上责任的也只占到总数的25.46%,说明老年人的违法行为并非造事故的主要原因,老年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也并非普遍现象。

(六)从违法行为看,有44.19%的老年人在事故中负有过错责任。过错的主要类型分别是:机动车驾驶人为无证驾驶;非机动车驾驶人为不靠车道右侧行驶,主要是逆向行驶;行人主要是不走人行横道或不靠路边行走。这其中,行人违法造成事故死亡的占比15.73%,无证驾驶造成事故死亡的占比11.24%,为主要违法类型,故有针对性地对这几种违法进行预防和管理,可有效减少老年人的交通事故。

二、国外预防老年人交通事故的经验

以日本为例,日本是较早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国家,2020年,老龄人口(≥65岁以上)占总人口比例达到28.4%,比我国高近一倍。就老年人发生的事故概率而言,同样是所有年龄段中最高的。

图5 日本不同年龄段老年人事故死亡人数相对率

然而,不同于我国的是,日本属于汽车化社会很成熟以后才步入老龄化社会的,老年人的出行习惯性依赖于小汽车等交通工具;同时,日本高度城市化和社会福利的发达,使得老年人的出行目的与中国老年人不同。

图6 日本不同年龄段老年人各类出行方式下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比例(注:老年前期:65—75岁;老年后期:≥75岁)

图7 日本不同年龄段老年人出行次数(注:老年前期:65—75岁;老年后期:≥75岁)

针对这种局面,政府从顶层立法、改善老年人步行环境、推广适于老年人的新型交通工具、提高老年人安全驾驶能力、应用车辆安全辅助功能等方面加强老年人交通安全水平,均值得我们借鉴。

以巴塞罗那为例,其作为西班牙第二大城市,拥有166万常住居民,其65岁以上老年人约有35万人,占比为21.10%,老龄化现象较为严重。巴塞罗那市议会于2019年在老年人咨询委员会的提议下,开始了老年友好城市的建设。相关政策见表1,具体措施见表2。

虽然以上措施并不仅限于道路交通安全方面,但其全面性的适老性措施对搭建整体安全的交通网络值得我们借鉴。完善而安全的步行及公共交通体系正是老年人最为需要的,也是保障老年人交通安全的最主要环节。

三、我国老年人事故预防的对策探索

1

进行老年人出行目的调查,为制定老年人交通政策提供依据

在不同的社会公共基础设施条件下,老年人的出行范围是不同的。老年人的出行目的和出行强度也因年龄、身体条件、生活条件、居住地环境等的不同而有较大区别,由此也决定了老年人出行所采取的交通方式。通过获取上述社会学数据,有助于制定适老化的交通政策,前瞻性采取提高老年人出行的各种措施。

2

发动全民参与,构建老年人参与交通的综合管理格局

各乡(镇、街道)发动干部、网格员、交通劝导员分村分片分户包干,开展经常性上门宣传教育;各辖区交警中队对交通事故多发重点路段以及穿镇、穿村公路沿线的老年人开展结对帮扶,并组织辖区内交通志愿者,在各村(社区)重点路段、路口落实劝导工作。同时,督促老年人子女、家属承担起教育、管理、提醒老年人平安出行职责,劝导老年人出行时靠边行走、远离车辆,提醒老年人夜间出行着醒目的外衣、佩戴好黄帽与反光袖标。

3

突出警示教育,营造老年人交通安全常态化宣传氛围

向全市老年人印发通俗易懂的交通安全宣传资料,进一步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公安派出所、交警中队等单位负责在各自辖区内发放;教育部门要将交通安全知识内容纳入学校日常教育,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在全市各中小学校开展交通安全课,引导学生安全、文明出行并劝导家中老年长辈出行时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卫健部门负责在各医院、诊所大厅、诊区内放置宣传资料,供老年人就诊时阅取。公安交警部门联合乡(镇、街道),以村(社区)为单位,召开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会,邀请全体老年人及子女、赡养人代表参加,开展集中宣传教育,讲解老年人安全出行知识。同时,可以将近两年来涉及老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地点作全面统计,组织乡(镇、街道)交通劝导员在事故多发点段进行巡逻劝导,用“大喇叭”的形式,使用“方言”录音并循环播放,确保安全出行教育入脑入心。

4

构建对老年人友好的慢行交通体系

针对城市道路上老年人交通事故多发的特点,通过研判老年人的出行特点和规律,合理设置交通信号和过街设施,以便于老年人使用。如改进推广低踏板公交车门梯,使用小坡度无障碍人行过街天桥和加装电梯,延长人行信号灯时间或使用老年人专用请求式信号灯,保证步行道和非机动车道的连续性和无障碍等。

5

合理回应老年人的驾车出行需求

目前适合老年人驾驶的车辆较少,很多老年人为图便利驾驶不合规的老年代步车出行存在很大安全隐患。故应当重视老年人驾车出行的需求,开发、推广老年人易乘易驾的机动车辆;同时强化社会和家庭责任,为老年人机动化出行创造更多便利条件。

6

大力提倡监督机动车礼让行人

老年人出行的主要方式为步行,且老年人反应慢、动作迟缓、行动不方便,如果机动车驾驶人遇老年行人通行时礼让不彻底,对行人动向想当然、抱有侥幸心理,是极易发生亡人事故的。因此建议交管部门在全社会广泛宣传提倡机动车礼让行人,并加大对不礼让行为的监控与处罚力度,对不礼让车辆予以媒体曝光,引导社会舆论监督,在全社会营造礼让行人的文明氛围,减少老年行人事故的发生。

四、结语

60岁以上老人在其成长和受教育阶段汽车还远未普及,所受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较少,交通安全意识薄弱,很难在短期内改变长期形成的交通习惯;加之老年人身体机能上的天然劣势,使得其对危险的感知和应对能力以及对事故伤害的承受力上,均较其他年龄段的人群要弱,这些是老年人死亡事故高发的根本原因。随着我国老龄化社会程度的加深,60岁以上人口占比达18.70%;同时,驾驶证取消70岁年龄上限后,60岁以上年龄的驾驶员人数增长迅猛,也带来一系列交通安全问题。如何预防和减少老年人交通事故将是摆在各级政府和交通管理者面前的重大课题。随着我国汽车社会文明程度的日益提高,以及我国对老年人交通安全问题的逐步重视,老年人交通事故高发势头会大幅减弱。

注:文中数据来源为黄石市人民政府官网、日本内阁府《老龄化社会白皮书》、国新办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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