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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场馆需健全“适老版健康安全规则”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发布时间:2023-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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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青年报 时间:2023-08-16

“不仅拒办年卡,还要求每次游泳必须有家属陪同,如此‘霸王条款’,为啥没人管……”近日,甘肃兰州市民朱先生遭遇“年龄歧视”的问题引发媒体关注。据朱先生介绍,他是一名资深游泳爱好者,今年暑期却被当地多家游泳馆限入,“以前一年办一次卡,都很正常,但今年刚过完70周岁生日再来办卡,就说我超龄了”。(8月14日《工人日报》)

朱先生遭遇的情况不是个例,而是具有一定的普遍性。一些经营性体育场馆针对超过一定年龄的老年人设置“限入门槛”,设置高于其他人的入门条件,比如,70周岁及以上老人不能办月卡、年卡等,也不允许单独进入,必须有一名成年人全程陪同,让老年人签署健康免责声明,要求老年人出示体检报告……让不少老年人感觉很不合理,很不方便,感觉受到了“年龄歧视”。

体育场馆一刀切提升老年人准入门槛确实不妥,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老年人的健身消费需求,给老年人带来了更多麻烦,增加了老年人的健身成本和负担。

客观而论,老年人尤其是年龄较大的老年人在健身运动过程中突发疾病或出现意外的概率要高于中青年人,一旦老年人在体育场馆出现“状况”,体育场馆经营者很可能陷入证明己方无责的困境,进而陷入赔偿纠纷之中。体育场馆对老年人的健康安全施以更高的注意义务,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老年人进入体育场馆难的问题有一定的复杂性,要化解体育场馆经营者的焦虑,找到破解老年人入门难的钥匙,还应该由文旅、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以及消协、行业协会等共同制定体育场馆“适老版健康安全规则”。

这一规则首先应该依据《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明确体育场馆经营者对老年消费者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清单以及责任边界、底线,明确适老化改造的标准,让经营者知道己方该聚焦哪些环节发力,该怎样做,该做到何种程度,也让老年消费者知道自己的健康安全权以及配合义务的内容和范围。体育场馆有必要针对老年人的生理特点、健康状况等,加强对场地、设施的适老化改造,消除安全隐患,完善安全保障机制,增加防护、救护设备,增加安全警示,增加健康安全员的数量,并通过教育培训和考核提升健康安全员的责任意识和救护能力。

另外,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等可鼓励、引导保险企业开发老年消费者健身安全险产品,适度提升老年人的承保年龄,把更多老年人纳入保障范围,免除老年消费者和体育场馆的后顾之忧。

当然,一旦老年消费者在体育场馆突发疾病或出现意外情况,老年消费者一方以及体育场馆都要依法依理解决问题,不能讲歪理,不能指望通过“闹”解决问题。如果体育场馆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自应该承担赔偿等责任,如果体育场馆该做的都做到位了,是因为老年消费者的自身疾病或自己的动作、行为导致相关“状况”发生,就应该依据《民法典》规定的“自甘风险”原则由老年消费者自担责任。

我国的老年化程度不断加深,有健身锻炼需求的老年消费者越来越多,老年人健身市场是一片蓝海。全社会都应该看到并重视老年人的健身需求,用责任合力帮老年人增加健身资源,畅通健身路径,减轻健身负担,提升健身质量,让老年人拥有更多健身的获得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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