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应强化系统集成
林闽钢
社会保障系统是由若干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子系统所构成的具有特定功能的有机整体。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已进入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阶段。要准确把握社会保障各个方面之间、社会保障领域和其他相关领域之间改革的联系,提高统筹谋划和协调推进能力,确保各项改革形成整体合力。系统性原则,也称为整体性原则,在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提出系统性工作原则,就是把基本养老服务看作社会保障大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从大系统的角度来看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问题。系统性原则主要体现在:一是集成社会保障各相关子系统,形成养老服务协同发展的新局面;二是从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内部各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出发,促进体系优化发展。《意见》提出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系统性工作原则,一方面,要充分发挥与养老服务相关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老年优待的作用,共同支持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另一方面,从基本养老服务各项制度的资源整合入手,促进各项制度衔接的体制机制建设。
从系统性工作原则来看,目前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亟须做三方面工作:
通过资源优化整合、政策配套衔接,突破失能老人照护难题。“一人失能、全家失衡”,失能老人照护是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难点,应下大力气解决好城乡失能老人养老问题,重点推动建立相关保险、福利、救助相衔接的长期照护保障制度,合理确定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覆盖范围和补贴标准。进一步完善县、乡镇(街道)、社区、家庭四级养老服务网络,扩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供给。建立政府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免费集中托养等制度,为他们提供可及、可得的长期照顾服务。
通过优化资源布局、政策协同发力,健全农村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农村养老是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关键。当前,应推动基本养老服务资源向农村地区倾斜,突出高龄、独居、失能失智等农村老年群体基本养老保障,打造县、乡、村相衔接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积极应对农村人口老龄化,把农村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与乡村振兴同规划、同推进、同实施,探索集中养老、互助养老、居家养老、医养结合等新型乡村养老模式,加快健全农村基本养老服务体系。
汇聚多主体、全社会合力,落实《国家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用好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是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目前,我国基本养老服务职能分散在不同部门,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为不同老年群体提供了完整的基本养老服务指南,能避免一些老年人因为不了解可以享受的基本养老服务而错失待遇。对相关部门来说,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也是履职清单,能有效倒逼其严格落实基本养老服务的责任。同时,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还为社会监督基本养老服务提供了依据。
(作者系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副会长,南京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