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残疾人老年人走出家门、融入社会,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草案拟作出针对性规定
中工网讯(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张伟杰)4月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记者会。记者获悉,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将于4月24日至26日在北京举行,拟审议反间谍法修订草案、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草案、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草案等。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臧铁伟在介绍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草案时说,老年人是无障碍环境需求的重要群体,草案十分重视对老年人的保障,作了有针对性的规定:一是在立法目的中突出对老年人的保护,进一步明确立法目的是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促进社会全体人员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二是重视老年人组织和老年人的参与,规定国家鼓励工程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和竣工验收等环节,邀请残疾人联合会、老龄协会等组织以及残疾人、老年人代表,参加意见征询和体验试用等活动。三是残疾人、老年人家庭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的,政府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给予适当补贴等。
为了促进残疾人走出家门、融入社会,草案作了相应规定。在无障碍环境建设方面,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公共场所、交通运输设施以及居住区的公共服务设施,应当按照相关标准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在无障碍社会服务方面,规定行政服务机构、公共服务场所等应当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服务。公共服务场所应当根据残疾人的无障碍需求,为其使用相关信息化服务给予指导和帮助;涉及医疗健康、社会保障、金融业务、生活缴费等服务事项的,应当保留现场人工办理等传统服务方式。
臧铁伟表示,草案高度重视科技对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推动作用,国家鼓励有关单位采用先进的理念和技术,建设人性化、系统化、智能化、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的无障碍设施。国家鼓励和支持无障碍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为残疾人、老年人等提供远程实时无障碍信息服务。国家通过经费支持、政府采购等方式,鼓励无障碍技术、产品和服务的研发、生产、应用和推广,支持无障碍设施、信息和服务的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