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保险报: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夯实财富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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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朱艳霞
当前,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的高质量发展仍然面临诸多挑战。如何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如何实现二、三支柱养老金账户的互联互通?如何提升养老资金长期资产配置能力?
12月23日,由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与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主办、香山财富研究院协办的《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22》发布式暨“账户养老金与财富积累”研讨会在北京举办。来自政、产、学、研等各界人士共同探讨中国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中的账户养老金发展之路,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夯实社会财富积累与社会财富储备。
完善第一支柱保证收支平衡
近年来,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预计2035年前后进入人口重度老龄化阶段,这给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平衡带来巨大压力。
对此,中国人民银行前行长、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前理事长戴相龙认为,要完善第一支柱中个人账户,更好做好基金的保值增值工作。他建议,坚持精算平衡原则,采取综合措施,包括增加全国社会保障储备基金,保证2035年前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同时,建议各省进行精细测算,在保证日常支付前提下,尽量扩大委托投资比例,提高个人账户的收益率。
截至9月底,全国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10.47亿人、2.35亿人、2.89亿人。1-9月,三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5.25万亿元,总支出4.89万亿元,9月底累计结余7.24万亿元。
全国人大常委,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社科院原副院长、学部委员蔡昉表示,在尽力而为和量力而行的前提下,越是充分的社会保障越有助于在人口负增长和深度老龄化时代最大限度地抵消趋势性消费不足。提高劳动参与率、适时推进延迟退休,进而达到增加劳动力供给和提高居民福祉的预期目标,同时,在充分的激励下,与养老相关的产业才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才能形成超大规模的消费市场。
“对基本养老金领取的计发办法和有关参数进行调整十分重要且必要。”中国社会保险学会副会长、人社部基金监督局原局长唐霁松表示,在第一支柱养老保险制度发展方面,缴费年限与领取年限不平衡的矛盾、养老金计发月数与平均余命延长的矛盾表现得比较突出。他认为,应抓紧现在的政策窗口期,在同步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适时实施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的同时,也要调整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和计发月数。
改革第二支柱 提高覆盖率
截至2022年9月,企业年金的覆盖人员实际上仅相当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7%。
“要吸引中小企业建立年金计划,提高企业年金的覆盖率。”唐霁松表示,通过政策撬动单位缴费是扩大企业年金覆盖面的一个途径。他建议从两方面推动政策发展:一是建立简易年金计划,简化企业年金方案报备等审批流程,降低企业建立年金计划的准入门槛和管理费用,在促进企业年金市场管理机构规模扩大的同时,进一步调动企业年金市场的发展活力;二是完善加入机制,要探索企业年金从自愿到半强制的实施路径,逐步实现企业年金普惠性。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测算,到2035年,中国养老金的第二支柱规模要达到80万亿元,第三支柱达到40万亿元,从目前我国二、三支柱的发展情况来看,缺口大约为80万亿元。
如何来填补缺口?郑秉文表示,要用制度设计改革来填补,第二支柱的改革主要在于企业年金,改革应包括引入自动加入机制、取消单位缴费的归属期、放开个人选择权、引入生命周期基金、二三支柱之间打通、扩大投资范围等。
值得关注的是,多位专家认为二、三支柱存在打通的基础。
人社部养老保险司综合处处长刘卫表示,立足国情,研究二、三支柱打通要论证好两个问题:一是打通要解决什么问题,二是打通需要什么条件。在刘卫看来,企业年金和个人养老金不是二选一,职工完全可以既参加企业年金又参加个人养老金。不过,目前一些职工在离职以后由于新单位没有建立企业年金,原企业年金的个人账户资产只能作为保留账户多年动不了,也无法个人投资,是一种损失。此类情况可以研究考虑允许其转入本人的个人养老金账户。
发展第三支柱 增强普惠性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随着人民群众养老意识的增强,社会养老金融需求将进一步释放。
银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负责人王宏鹤表示,当前,我国居民存款已经超过110万亿元,社会财富转化为长期养老资金的潜力巨大,为包括个人养老金在内的第三支柱发展提供了良好基础。
今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正式印发。11月,个人养老金制度落地实施。刘卫介绍,从11月25日启动实施以来,在各参与机构特别是商业银行的大力推动下,目前个人养老金账户开户已经有1000多万人,开端总体良好。
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教授朱俊生表示,中国的人口老龄化趋势、养老金结构改革决定了个人养老金有巨大发展潜力,但市场潜力的释放需要政策继续完善。他建议,拓宽个人养老金参加范围,降低个人养老金制度门槛,让新经济、新就业形态中的灵活就业人员也参与其中,由此,第三支柱才可能变成一个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的制度安排。此外,需要进一步调整财税政策,可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来提高税收抵扣额度,并拓展税收优惠模式,提升制度的覆盖面以及公平性。
王宏鹤也表示,养老金融创新要注重增强普惠性。养老金积累具有长期性、灵活性特点,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养老金积累需求,长期经营的商业价值潜力很大,社会意义更大。农村居民、个体户、灵活就业人员往往养老保障不足,开展养老金积累的手段比较有限。“希望有更多的金融机构针对这类人群提供产品和服务。”王宏鹤说。
此外,会上,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秘书长房连泉就《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22》进行了主题宣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