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养老金时代正式开启
本报记者 吕红星
个人养老金新政正式落地了!
11月4日,人社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发布《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对个人养老金参加流程、资金账户管理、机构与产品管理、信息披露、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
我国养老保险结构性改革的重大进展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个人养老金的细则推出,是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研究员田辉对本报记者表示,发展包括个人养老金在内的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是我国既定方针。此前,我国已经通过推进延税型养老保险、养老理财产品、养老目标基金等业务试点的方式开展了个人养老金探索。
记者了解到,今年4月份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宣告我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建立,此次《实施办法》则意味着该项制度开始正式落地实施。
“《实施办法》的发布意味着碎片化的试点整合成为统一、正式的制度,这不仅是我国养老保险结构性改革的重大进展,而且能提升退休收入保障、促进资本市场发展、完善分配制度、增进民生福祉,是一件值得庆贺的大事。”田辉表示。
中国养老金融50人论坛核心成员、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对本报记者表示,个人养老金具有双重属性。首先是作为居民个人的补充养老,其次是作为家庭理财的重要载体。“过去的家庭理财大多停留在‘短炒’、赚快钱的阶段,未来则应转向如何实现家庭财富的保值增值,以及如何以养老为目标进行更长远的家庭财富规划。”董登新说。
配套措施助力落地
记者了解到,《实施办法》发布之前的11月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研究员娄飞鹏看来,《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明确税收递延优惠政策实施日期为今年1月1日,缴费时在个人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扣除,投资收益暂不征税,领取个人养老金时交税,有助于切实发挥个人税收递延的优势,让参与人群切实受益,调动个人参与的积极性。
个人养老金的顺利落地,离不开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为配合《实施办法》的落地,11月4日,银保监会就《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个人养老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明确了个人养老金业务范围、个人养老理财产品类型、信息报送、监督管理等多方面内容。
在田辉看来,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在投资管理等领域展开竞争,需要用差异化的优质服务争取客户、留住客户。谁能提供回报率和稳健性兼具,同时又具备一定灵活性、多样性的创新产品和服务体系,谁就有可能抢占先机。这就要求金融机构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包括建设一支稳定的养老金融规划师队伍,并与客户建立长期关系。
“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长期为个人养老金提供支付结算或理财产品服务,积累了服务客户的经验、渠道等方面优势也较为明显。下一步,商业银行和理财机构需要充分抓住个人养老金发展的市场机遇,丰富金融产品,完善金融服务,强化风险管理,为个人养老金发展提供更加优质多元的金融服务。”娄飞鹏表示。
个人、金融机构、政府均承担重要角色
当前,随着社会老龄化程度的加深以及居民收入水平的提升,个人养老金的重要性开始显现。
谈及如何进一步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田辉认为,个人养老金是一项关联性很高、涉及众多利益相关者的制度,落地只是第一步,其成功依赖于各方努力。
在个人方面,个人养老金制度赋予民众个人更多的选择权、决策权,民众不仅要对自己有清醒的认识,还要学习更多的金融知识,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
在金融机构方面,金融机构在个人养老金制度中扮演着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等角色,能否推出满足多样化需求的产品,能否负责任、高效率、低成本地提供账户管理、投资管理服务,对于制度的顺畅运行至关重要。
在政府职能部门方面,比如在当前制度设计下,每年12000元的个人所得税税前抵扣是主要的激励举措,惠及人数还不够多,是否需要采取补贴等更多激励政策使得该项制度更具普惠性还须进一步研究。此外,在信息披露制度、风险防范机制、公众金融教育等方面,也要持续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