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根来:回顾中国民政为老服务73载,发展历经四个阶段,改革重在三观并举
养老服务市场进入快速发展时代,应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
日前,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乐龄研究院院长杨根来先生撰文回顾了新中国养老服务市场73年发展历史脉络。
养老服务市场发展的四个阶段
回首新中国成立的73年,也是我国养老事业艰苦奋斗、改革创新的73年。1949年新中国建立之后,养老服务市场经历了一个曲折发展的过程,归纳起来可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1949-1977):孕育发展阶段。基于计划经济的背景,主要解决部分困境老年人社会照护问题,对于入住养老机构的五保、孤寡对象以及优抚对象等,由政府开办的福利性养老机构提供生活照护型粗放式养老服务。此时的养老服务还不是一个独立的概念和服务形式,包含在社会福利范围之内。
第二阶段(1978-1999):探索发展阶段。基于市场经济的背景,在完善政府为主的福利性服务的同时,探索解决社会养老问题,与养老服务相关联的老龄工作机构、老年法规、养老机构和管理规章首次出现。老年人福利服务和养老机构提供的服务开始了新发展。
第三阶段(2000-2011),体系化发展阶段。根据联合国制定的标准,1999年中国正式进入人口老龄化国家行列。养老服务、养老服务业及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成为关键词,养老服务从内涵、内容到政策法规、技术标准、人员等均有长足发展。为了应对人口老龄化,党和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积极应对的措施。
第四阶段(2012年至今),快速发展时代。2012年,新一届党中央,高度关注养老服务和老龄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国养老服务进入新时代。政府在“保基本、兜底线”的基础上,从顶层设计、政策规划、政策执行和配套等多个方面来推进养老服务的市场化改革。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积极科学及时应对人口老龄化、老龄事业与老年产业成为关键词。我国的养老服务市场进入了全面发展的新时期。
推进我国养老服务市场化改革的三个层次
基于我国七十三年来养老服务市场化改革脉络的梳理,养老服务市场发展需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以满足老年人的多层次和多样化需求。改革需从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次来进行。
从宏观层面不断推进顶层设计。养老服务市场化不仅涉及“养老服务”事业,也涉及养老服务产业如何发展的问题。需要全国性的法律法规来实现整体系统化发展。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筹规划、分类推进的原则,不断推进养老服务的社会化、市场化和产业化,不断提升社会保障水平,推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整合,提高民营养老机构的地位,构建基于老年人需求导向的居家、社区、机构养老三位一体和线上线下一体化养老服务体系,提升老年人获取服务的系统性和便捷性。
从中观层面持续推进体制和机制改革。不断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和机制,积极培育和支持市场主体的成长和壮大,调整发展结构,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为基础,以集约化运作为核心,加强养老服务内部产业的互动和外部市场联动。同时,应借助“互联网+”技术推动养老服务转型升级,实现养老服务与医护、医疗资源之间的衔接与合作,不断改善养老服务的供给效率。
从微观层面为老年人提供人性化、个性化、精细化和专业化的服务。老年人的身体状况、心理特点、收入水平以及需求层次各有不同。因此,要基于需求评估,分层分类为其提供人性化、个性化、精细化和专业化的服务。
另外,还应不断强化养老服务人才的培训,通过与职业技术院校、大学、医院等合作,加强人员素质建设,提高服务人员的专业化和服务内容的标准化,从而不断提升养老服务的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