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联合发布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导则(试行)
中国经济导报 中国发展网记者 程晖报道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共同印发《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导则(试行)》的通知,组织各地开展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项目建设。
去年年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方案明确,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实施范围覆盖各类城市,优先在城区常住人口超过100万人的大城市推进建设。《建设导则》对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项目建设的建设要点、建设内容和可持续运营等多方面作了明确的要求,要求各地开展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项目建设应按照本导则要求规范实施,与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相衔接,并可结合本导则探索制定地方标准。
如在规划选址上,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可选择以下城市建设用地: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一类工业用地、新型产业用地、一类物流仓储用地、广场用地等。政府建设的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作为非营利性公共服务设施,允许5年内不变更原有土地用途。在建设规模上,落实每百户居民拥有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平均不少于30平方米的要求,支持有条件的城市通过建设嵌入式服务设施,达到每百户居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社区嵌入式服务综合体(社区服务中心)面积纳入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统计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