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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多元化多层次体系 江苏出台18条意见打通养老服务“堵点”

来源:新江苏·中国江苏网 发布时间:2023-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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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江苏·中国江苏网 时间:2023-06-14

新江苏中国江苏网讯 (记者 罗鹏 洪梦琪)“十四五”时期培育65家以上“江苏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示范企业”,新增通过职业等级认定的养老护理员不少于10万人......近日,江苏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推动养老事业和产业发展 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从深化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引导多元主体参与养老服务、推动养老服务提质增效、提升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效能、强化养老服务要素保障等5个方面提出18条具体实施意见。

6月14日,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实施意见》进行了介绍和解读。

江苏老龄化程度较高、老年人口较多,截至2022年底,全省60周岁以上常住老年人口1974万人,老龄化率23.18%。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满足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是缓解社会养老焦虑、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有力举措。“十四五”期间我省部署打造供给高质量、普惠高水平、享老高品质的“苏适养老”服务品牌。

省民政厅一级巡视员沙维伟介绍,《实施意见》提出要深化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引导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动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坚持宜公则公、宜民则民,稳妥推进公办养老机构体制机制改革。优化养老服务营商环境,明确相关部门对养老机构登记备案提供咨询指导。


引导多元主体参与养老服务。引导国有企业发挥自身优势,通过加大养老服务领域基础设施投资、强化基本养老服务供给、参与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等方式,与民营企业实现优势互补。在项目规划、土地保障、财政支持、税费减免、购买服务等方面支持民营养老服务企业发展。建立健全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区公益慈善资源为支撑的社会化养老服务机制。

推动养老服务提质增效。强化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的政策衔接、资源共享和服务融合。支持企业参与老年产品用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大力发展康复辅具产业。深化养老服务智慧赋能,完善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实施“养老服务+”行动,促进养老服务与关联产业融合发展。

提升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效能。明确未经合法登记、未按规定备案的养老服务组织,不得享受各类扶持政策。落实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管理实施办法,对互联网养老服务平台、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人员建立信用档案。

强化养老服务要素保障。明确各地应充分保障养老服务用地需求,新建和已建成居住区根据标准落实养老服务用房配建要求。省和地方各级社会福利事业彩票公益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比例不低于55%。加强专业人才支持,引导养老机构建立基于专业技能、岗位价值、劳动贡献的工资分配机制,提高养老护理员薪酬待遇。


日益多样化、个性化的需求,对养老服务提出了更多要求。沙维伟表示,养老服务需要构建分层分类的养老服务体系,为不同经济状况、健康状况、身体状况的老年人提供适宜的养老服务。“一方面,养老服务事业主要承担兜底线、保基本、促普惠的职责功能,服务对象主要是经济困难、失能失智失依的老年人,这就需要由政府来提供或者由政府给予相应的支持,不能完全推向市场。另一方面,随着老年群体的财富积累、消费观念、受教育程度发生变化,可以通过市场配置养老服务资源,拓展市场化供给来满足需求。引导社会资本适度发展高端养老机构,提供高品质住养服务。”

沙维伟介绍,我省将开展省级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示范企业评选,支持养老服务企业做大做强。同时鼓励发展各类商业养老保险,增加老年人支付能力,提高生活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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