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局:腾退养老院?慎重!
近日,延庆法院执行局受理了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执行案件,被执行人系某养老院,申请执行人北京某教育公司申请该养老院腾退场地并支付租金等各项费用1700余万元。该养老院占地近万平方米,居住有180余位老人,且部分老人年事已高生活不能自理。考虑到老人们的实际情况,徐小飞法官在多方努力下,最终成功化解了该案。
开端:摸排调查
为妥善处理执行案件打好基础
“徐法官,我们多年没收到租金了,养老院白住了我们房子三年,我要求法院尽快执行,让在里面居住的老人尽快搬离养老院。”在本案受理之初,徐小飞就接到申请执行人某教育公司的电话。
“我们确实没那么多钱,而且新的养老院还没盖好,老人现在没有别的去处,要搬离最快也得到今年年底了。”被执行人某养老院道出了困难。
由于本案涉及180余位老人养老问题,牵一发而动全身,必须慎之又慎。一些老人听说某教育公司申请执行了,就多次拨打12345热线进行投诉。
经过查询,被执行人某养老院名下只有少量存款,暂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如果简单机械办案,直接采取腾退措施,可能产生新的矛盾纠纷,既不利于有效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不利于辖区社会和谐稳定,更不利于180余位老人安心养老。”徐小飞向有关局领导和院领导汇报了案情,并多次和双方当事人沟通协调,耐心倾听双方的诉求,并释法明理,以寻求本案执行的最优解法。
过程:积极斡旋
努力促成双方和解
“不打无准备之战,执行要深入现场,掌握第一手资料,如此才能做到有备无患、胸有成竹。”在反复研读本案的具体情况后,徐小飞首先到被执行人某养老院进行实地走访。经过调查得知,某养老院共计占据申请执行人某教育公司200余间房屋,目前已经腾退部分场地,但仍有百余间房屋未腾退。为更加妥善处置该起执行案件,徐小飞希望双方通过和解的方式解决纠纷,实现最终的执行目的。
谈话之初,被执行人某养老院负责人的情绪较为激动,以“资金困难”、“搬运场所未建设完毕”等拒绝商谈和解事宜,一些闻讯赶来的在养老院养老的老人也表达了对申请执行人某教育公司的不满,要求延期搬迁。申请人某教育公司见状心里有气,也拒绝法官和解商谈的提议,要求尽快腾退。
调解矛盾,不仅需要了解案情,更需要走进群众的内心。徐小飞法官见状,立即再次开展矛盾纠纷现场调处工作,首先耐心听取老人的诉求,了解老人具体居住情况,随后通过背对背、面对面的方式同养老院负责人展开深刻的谈话并逐条分析利弊,最终当事人双方同意继续商谈和解事宜。
结果:促成和解
各方均得到较为满意的结果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经过徐小飞法官的耐心工作,申请执行人某教育公司与被执行人某养老院最终达成一致协议:被执行人某养老院于今年年底前搬迁,以此保障老人们的生活有序平稳过渡;对于拖欠的租赁费等费用,双方同意分期给付。自此,本起强制执行案件得以圆满落幕,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且均对徐小飞法官的高效执行和优良作风表示敬佩不已。
一位在现场的老人也不停地称赞徐小飞法官的善意执行,让其感受到法律的公正和温情,徐小飞法官笑着说道:“本案得以妥善处理,让老人们老有所居,是我们执行法官最大的心愿!”
供稿:延庆法院
摄影:王一宁
编辑:王宇阳 汪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