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养儿”的父母,还能要求子女养老吗?
央视网消息(记者/姚抒廷):俗话说,养儿防老。但是,如果没有“养儿”的父母,还有权利要求子女赡养自己吗?子女可以主张免除赡养义务吗?法律对此究竟是如何规定的?
央视网《新闻+》记者对话北京两高律师事务所张荆律师探讨子女赡养父母的相关法律问题。张荆律师表示,抚养和赡养都属于法定义务,不能因父母未履行抚养义务,子女就不承担赡养义务,子女有权在时效期内追索抚养费。同样,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也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新闻+》记者:赡养义务是什么?
张荆:在司法实践中,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分为两个方面,一是物质上,二是精神上。
物质需求上,父母要求子女承担赡养义务的前提通常是由于父母没有劳动能力且没有收入,无法维持正常的生活水平。比如没有收入来源的情况下患有疾病,无法照顾自己,这时父母是可以向孩子主张承担一部分经济上的赡养。
精神需求上,目前在司法实践中也会支持老人的主张。比如要求子女定期与父母通电话、去看望父母等。
我国还有一项法律规定叫作遗弃,民事领域称其为遗弃行为,刑事领域就是遗弃罪。如果子女不对父母履行必要的赡养义务,对老人有遗弃的行为,导致老人产生严重后果,那么子女会受到法律约束。
《新闻+》记者:赡养义务能否免除?是否有特殊情形?
张荆:一般来说是无法免除子女的赡养义务的,因为父母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子女赡养父母也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没有能够免除的情形。
如果父母离婚后,一方没有按期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这种情况下其实是应付抚养费的一方对另一方是有负债的,另外一方有权利在时效期内进行追索。但这并不意味着子女的赡养义务可以被抵除。
如果是领养,在履行了严格的收养手续后,法律上孩子和亲生父母就不再具有父母子女的关系以及相应的权利和义务了。孩子和养父母之间建立了法律上的血亲关系,所以只需要和养父母之间互相承担各自的法律义务。
领养是为数不多可以免除子女对亲生父母赡养义务的法定情形。此外,还有比较极端的案例也可以免除子女的赡养义务。比如,父母曾经严重地伤害过子女,鉴于这种严重的情形,法院不会支持父母要求子女赡养的诉求。
《新闻+》记者:赡养年龄和赡养费有法律标准吗?
张荆:赡养义务是不以父母年龄为限制条件的,要看具体情形。
赡养费也会结合被赡养人所需情形来制定,法律规定的这一项权利其实是通过法律将亲情之间的权利义务固定下来,要保证每个人都有获得法律保护的权利,能够得以满足基本的生存条件。法律会综合考虑,将父母子女的需求都纳入制定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当中,一并考虑权衡。
赡养义务在物质上存在支付前提,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可以向子女主张赡养义务。如果老人的退休金高于子女,这时法律不一定会支持老人的物质需求,但是会支持老人的精神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