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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媒喊话!退休还乡不要总盯着“宅基地”,委员建议允许返乡买地养老,湖北官方:法律不允许

来源:金融界 发布时间:2023-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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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金融界 时间:2023-08-30

鼓励退休人员回乡定居,会不会是一轮城里人对乡下人的“跑马圈地”?今日农民日报头版刊发评论文章《退休还乡,不要总盯着“宅基地”》,文章指出,鼓励退休人员回乡的核心不在“定居”而在“建设”,拥有“宅基地”绝不是退休人员建设家乡的必要条件。

近日,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我的家乡我建设”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部署开展“我的家乡我建设”活动,引导在村农民和在外老乡共建、共治、共享美好家园,促进人才、资金、技术下乡,汇聚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力量。

《方案》提出,引导品行好、有能力、有影响、有声望、热衷家乡建设事业的专业人才、经济能手、文化名人、社会名流等能人,回乡参与建设。

鼓励引导退休干部、退休教师、退休医生、退休技术人员、退役军人等回乡定居,当好产业发展指导员、村级事务监督员、社情民意信息员、村庄建设智囊员。

基于此,网络上”返乡买地养老“舆论在网上不胫而走。湖北省农业农村厅网站8月15日发布湖北省农业农村厅14日答复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释妙量、谭远春委员关于鼓励城市退休人员“返乡养老”的建议称,城市退休人员可以继承和租赁农村的房屋,鼓励与村民合作建房,但不能买卖或继承宅基地。

关于“出台政策,允许城市退休人员回祖籍、出生地、长期居住或工作的地方继承或者购买宅基地,重修或建设房舍”的建议,湖北省农业农村厅答复表示,目前法律不允许突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城市退休人员可以继承和租赁农村的房屋,鼓励与村民合作建房,但不能买卖或继承宅基地。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表示,2022年文化和旅游部等10部委下发《关于促进乡村民宿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文旅市场发〔2022〕77号)指出,积极吸引能人创客等多元投资经营主体参与乡村民宿建设,鼓励农户和返乡人员开发利用自有房屋自主经营乡村民宿。

8月11日,农业农村部网站刊发了《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6088号建议的答复摘要》(以下简称《摘要》。《摘要》称,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加强监督管理,加大指导力度,支持试点地区在探索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方面,重点推动完善宅基地退出补偿机制,建立更加科学的宅基地和农房价格评估体系,总结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实践成果。

此前,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曾发文指出,鼓励村集体和农民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通过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依法依规发展农家乐、民宿、乡村旅游等。城镇居民、工商资本等租赁农房居住或开展经营的,租赁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合同到期后双方可以另行约定。

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农地政策研究室主任今年初在《经济日报》曾发文表示,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保障农民权益,绝不能急躁冒进、急于求成。不能以各种名义强制农民退出宅基地和强迫农民“上楼”,城里人到农村买宅基地的口子不能开,特别要防止借改革之名,打农民宅基地的主意,与民争利,严格禁止城里人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

本文源自:热点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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